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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30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7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乡振复〔2022〕2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保寿、杨连忠、张翠美、郑志和、韦猛、李东、陆贵、武慧、吴元顺、泰焕华、栾永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半山区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产业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元谋县乡村振兴局认真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在5年过渡期内坚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不少于5个百分点,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用于支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0%,2022年不低于55%,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2021年度全县共计到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17.9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2243.57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50.78%。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6.00万元,其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1218.11万元,占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49.80%;今年以来,到县衔接资金4106.81万元,用于产业项目资金2285.71万元,占比55.66%,用于非贫困村资金1764.23万元,占比42.96%。其中,到县中央衔接资金3442.81万元,用于产业项目资金1951.71万元,占比56.69%,用于非贫困村资金1376.23万元,占比39.97%;到县省级衔接资金664万元,用于产业项目资金334万元,占比50.30%,用于非贫困村资金388万元,占比58.43%。

按照各级衔接资金分配原则,中央省州对衔接资金实行分类分档支持,重点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元谋县土地产出率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州、全省前列,属于非贫困县和非重点帮扶县,所以在中央省州下达资金分配时,额度受限、争取困难,没有中央、省级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没有中央、省对口帮扶部门及定点帮扶单位资金支持,没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财政衔接资金在5年过渡期内保巩固脱贫成果的政策性支出都有困难。尽管如此,我局也将积极向上级争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并按照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山区、半山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继续促进山区、半山区特色产业发展。2022年共安排山区半山区乡镇产业项目21个,共投资740.02万元,其中,涉及新华和凉山的产业项目5个,总投资197.26万元,有效促进了山区半山区乡镇产业发展。同时,协办单位林草局也高度重视,近年来累计向山区半山区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067万元,主要包括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1932万元用于发展核桃、冬桃等林业产业;陡坡治理项目资金1350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后发展核桃、花椒等林业产业。此外,2021年至2022年间,完成30亩野生菌自然保护区规划,并在鸡冠山林场建设5000亩野生菌保育基地和100亩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也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立足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产业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不断促进桃李产业、天竺葵等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全面促进山区群众持续增收。

感谢你们对我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