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梅、李云欢、马青清、骆宏伟、马智、顾枫楠、姜树刚、肖红梅、李强、姚利平、文炳祥、杨朋云、庞洪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汉禄、热水塘、法那禾、高岩子、凤仪村五个居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村缺口资金拨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元谋县乡村振兴局认真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在5年过渡期内坚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不少于5个百分点,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用于支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0%,2022年不低于55%,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2021年度全县共计到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17.9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2243.57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50.78%。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6.00万元,其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1218.11万元,占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49.80%;今年以来,到县衔接资金4106.81万元,用于产业项目资金2285.71万元,占比55.66%,用于非贫困村资金1764.23万元,占比42.96%。其中,到县中央衔接资金3442.81万元,用于产业项目资金1951.71万元,占比56.69%,用于非贫困村资金1376.23万元,占比39.97%;到县省级衔接资金664万元,用于产业项目资金334万元,占比50.30%,用于非贫困村资金388万元,占比58.43%。
2021年创建全省卫生县城期间,翠峰社区、龙泉社区多方筹措资金对5个村民小组巷道进行污水管网、明沟改暗渠、路面硬化进行了建设,有效提升了村容村貌。但由于元谋县土地产出率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州、全省前列,属于非贫困县和非重点帮扶县,所以在中央省州下达资金分配时,额度受限、争取困难,没有中央、省级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没有中央、省对口帮扶部门及定点帮扶单位资金支持,没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财政衔接资金在5年过渡期内保巩固脱贫成果的政策性支出都有困难。加之,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虽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但专项资金文件有严格管理规定,围墙围挡、彩钢粉刷、美化亮化、休闲等项目建设内容都是省州主管部门要求检查整改的衔接资金负面清单内容,省州对于污水、垃圾等处理项目原则上要求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其他渠道解决,难以用到县财政衔接资金予以安排实施,且非贫困村的资金占比不能超过30%,利用衔接资金安排落实困难较大。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计划将5个自然村的污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纳入三峡新能源捐赠资金予以逐年安排解决.目前,捐赠资金还未到位,待政策及资金就位后,我局将根据实际逐步安排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