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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关于对元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0400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搬答复〔2024〕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润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江洲社区三个居民小组生产用地增加排水系统的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云南部分)》,甘塘安置点生产用地排水采用新建排水斗沟、农沟以及修复部分农沟进行布置,在田块相对较低的一边布置排水沟,采用明沟自流排水,就近排入坑塘和自然冲沟。排水沟设计为斗沟和农沟两级,其中,斗沟材质以混凝土材质为主,农沟材质以土沟为主。共规划矩形沉沙凼6座、矩形阀门井171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涵管5座。

2020年县搬迁安置办组织参建单位对甘塘安置点生产用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后移交相关乡镇开展生产用地分配工作。生产用地分配到户后各村小组将土地出租给种植企业或种植大户,期间种植企业或种植大户为方便耕种对原有地块进行了二次整理,改变了部分排水系统。

针对江洲社区三个居民小组生产用地增加排水系统的问题,下步工作中,县搬迁安置办将认真梳理相关资料,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予以解决,逐步改善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衷心感谢你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