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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0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4〕41号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马智、李绍斌、杨朋云、王学萍、李雪梅、徐超英、李荣芝、文炳祥、马青清、杨光琼、张美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断头路硬化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滨河一期与凤景苑小区之间的路面硬化工程原本已纳入元谋县“美丽县城”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管理办法》指出,12个重点省份要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而云南位于12个地区之列。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项目外,其他项目都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滨河一期与凤景苑小区之间的路面硬化工程被搁置。为解决附近居民的出行问题,经我局统筹协调,动员县国投公司及县医药公司共同出资对该条道路进行硬化,同步完善排水系统,目前项目已启动建设,计划投资20万元,将于8月底完成路面硬化及建设。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