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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3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4〕1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范红金、张建武、马清成、唐永莉、肖红梅、王贤和、李荣华、李金莲、姜绍刚、陈英、杨洪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摩诃社区能禹坡脚108国道与元兴街搭口弧形平交道口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摩诃社区能禹坡脚108国道与元兴街搭口弧形平交道口位于G108国道有效路面以外,查阅G108国道改扩建竣工图后发现该位置没有征地,产权属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

二、按公路管养权限划分,G108国道由楚雄公路局元谋公路分局负责管养,目前没有资金对G108国道以外的路段进行处置。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