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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3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4〕2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杞先凤、李强、李云欢、李晓梅、倪文斌、李爱学、李国经、杨加会、起爱琼、张正华、骆宏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水电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道路纳入县级层面管理养护范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发了《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与10个乡镇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书》,明确相关部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县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县道的养护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元谋县移民路、遗址路现属乡道,如需升级为县道,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县与县之间的连接线、道路技术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县城到乡镇的重要连接线,达到条件后需报到交通运输部审批,如老甘公路,以前为乡道,后升级为县道。根据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水电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道路与现有道路相结合,规划出符合提升道路等级的道路,加强向省州汇报,将符合提升等级的道路进行升级。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