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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4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4〕2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赵成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对羊街镇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造成的损毁路面进行修复,并对项目临时用地进行恢复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羊街镇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涉及牟元高速建设、乌东德水电移民外部供水工程、滇中引水工程等,一是工程建设形成重型运输车辆增多,造成羊街镇辖区内乡村道路损坏严重,给群众出行带来一定影响,二是建设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涉及农户多。

针对牟元高速公路建设产生的问题,一是县交运局已与高速公路施工方签订养护协议,施工期间牟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车辆经过的农村道路由牟元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方管理、保通、养护,待牟元高速公路建设结束后,由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方对施工期间牟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车辆经过的农村道路损毁的路段进行修复;二是牟元高速公路建设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须对牟元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占用耕地进行恢复,确保正常进行耕种。

同时,县交运局支持、督促乡镇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积极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