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蔡欣芹、起爱琼、白春芹、骆宏伟、张正华、李国经、李爱学、倪文斌、李晓梅、杨加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金龙社区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组织实施的元谋县城区2024年至2026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8月6日上午召开开标和评审会议,中标人为四川恒升天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日正式进场。在本轮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已将金龙路108国道岔口至热区所后门路段纳入清扫保洁范围,待服务企业进场后,将对此路段进行清扫保洁。
二、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8年7月停用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采用跨区域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即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由中标的服务企业运营管理垃圾中转站,收集的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压缩打包后,转运至楚雄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中标单价为276元/吨计费(含运输、焚烧处置、设备购置、日常运营等所有含税费用),2023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日均70吨,全年共收集处置25320吨,县财政支付相关费用698万元。我局为支持好瓦渣箐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对金龙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后统一处置,只收取社区垃圾清运企业承包费的25%(金龙社区垃圾清运由社区委托具有垃圾清运资质的企业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实际收取金额1.86万元。如按照县发改局批复的收费标准计算,居民户每年每户96元,金龙社区居民户全年收取约14万元。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金龙社区移民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向县财政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将金龙路纳入城市管理范畴,在城市管理方面解决金龙社区的更多实际困难。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