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18浏览量:次
曲木日且:
本机关受理的尹德虎、尹德梨、尹绍科、尹国富不服元谋县公安局作出的元公(物)行罚决字〔2025〕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行政复议意见、证据及有关资料为公告期满后10日。请见公告后按时参加行政复议,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萃云街2号(元谋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联系电话:0878-8216808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