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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决定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423008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发〔2018〕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7年,全县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不怕流血牺牲,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思显德等2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7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真正使见义勇为在热坝大地蔚然成风。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法治元谋、平安元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名单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名单

一、对思显德等勇救火灾群体,授予“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4000元

思显德 元谋县人民医院医生

杨金红 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下帕郎村村民

杨金有 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下帕郎村村民

郭菊招 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下帕郎村村民

李光灿 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下帕郎村村民

杨子芬 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下帕郎村村民

覃富英 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下帕郎村25号

李心语 县银河幼儿园(私立)教师

李春江平 元谋县元马镇城北小学六年级学生

马 楚 元谋县元马镇中学七年级256班学生

娄志杰 元谋县元马镇城北小学六年级学生

熊浪浪 元谋县元马镇城北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对姚楚俊等营救车祸受伤人员群体,授予“元谋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00元

姚楚俊 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职级干部

杨美仙 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职级干部

梁建明 县人大常委会正科职级干部

温自兴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

田仁华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