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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公示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629002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已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并于2018年5月11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规划编制情况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止

联系电话:0878—8215433

电子邮箱:847665043@qq.com

联系人:李从富

地址:元谋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1.《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文本

2.有关图纸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 日

《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公示

《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已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并于2018年5月11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规划编制情况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属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古人类和古生物化石等古生物遗迹及土林地貌景观、地层剖面和构造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出土的大量动植物化石及与这些化石有着紧密联系的元谋古猿遗址和元谋史前文化遗迹在世界上也处于领先地位,相伴出土的旧石器、细石器以及新石器文化遗迹,对解答人类的起源与演化,人类远古先民及其生产、生活等重大自然之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世界上研究古人类演绎与起源的关键地区之一。而且土林及其周边出露的上新统-下更新统的地层剖面和构造剖面层序完整,出露良好,含有丰富的哺乳动物化石及古生物、古人类化石,是研究该地区古地理、古气候环境变化的重要信息库,对研究该地区的地质历史以及探索人类的开端、了解人类的起源与进化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意义。同时,保护区内土林地貌景观广布,类型齐全,规模宏大,从幼年期的细沟土芽型到中青年期的圆盆土柱型、宽沟柱堡型,直至成熟到老年期的坡地残柱型均有保存,构成了一部完整系统的土林家族发展史,在云南乃至全国均属典型,对科学界研究土林地貌的演化、发展、消亡及如何防止水土流失有着重要的意义。

自建立保护区以来,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当地保护管理部门认真行使保护管理职能,经多年的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地质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然而,受经费、体制、职工数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尚处于基本的管护阶段,距离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的发展还相差甚远。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人才培养、管理机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理顺,在社区共管和自然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等方面几乎为空白,尤其缺乏一个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总体规划。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保护区周边人口的增加,周边社区群众对保护区内的土地依赖性有所增强,蚕食保护区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保护区虽然于2016年进行了一次范围调整,但仍未进行功能分区,无法满足现实的保护管理要求,不利于保护区的战略发展。因此,对保护区进行功能分区,开展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迫在眉睫。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工作,科学制订保护区发展方向、建设规模与目标,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保护、科研、监测、经营、宣教、社区扶持与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项目与措施,元谋县人民政府、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1]225号)的要求,委托相关计数单位完成编制《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工作,以便为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

此次规划内容主要包括:

1.保护区功能区面积划定

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995.51hm2,功能区划采用两区划分,其中,核心区面积1098.68hm2,占保护区总面积55.06%;实验区面积896.83hm2,占保护区总面积44.94%。

(1)核心区

核心区面积1098.68hm2,占保护区总面积55.06%。范围为物茂片为南北2个区域,新华片南部区域。

物茂片北部区域:地理坐标为25°50'44"~25°52'30"N,101°43'40"~101°45'38"E,面积454.97 hm2;界线从雷老村西北方950m冲沟处起,沿沟箐向东北至小路交叉口,后转向东沿山林小路至1357m高程点南250m处山沟,后转向南沿山林小路至1266m高程点西100m处土路交叉处,之后沿土路向南至距保护区边界130m处,而后折向东偏南方向行200m后折向东偏北方向行至景区公路西侧,而后沿路西侧向北行至1153m高程点西偏北4560m处后折向东偏北方向沿谷至保护区边界处,而后沿保护区边界按逆时针方向回到起始位置。拐点坐标描述如下(北京54坐标系):101°44'41"E 25°52'28"N,101°44'52"E 25°52'16"N,101°44'52"E 25°52'02"N,101°45'05"E 25°51'52"N,101°45'21"E 25°51'45"N,101°45'28"E 25°51'32"N,101°45'32"E 25°51'18"N,101°45'28"E 25°51'15"N,101°45'12"E 25°51'11"N,101°44'56"E 25°51'09"N,101°45'02"E 25°50'54"N,101°44'49"E 25°50'49"N,101°44'37"E 25°50'48"N,101°44'33"E 25°51'03"N,101°44'30"E 25°51'17"N,101°44'21"E 25°51'26"N,101°44'07"E 25°51'21"N,101°43'52"E 25°51'25"N,101°43'42"E 25°51'26"N,101°43'52"E 25°51'37"N,101°44'07"E 25°51'45"N,101°44'18"E 25°51'55"N,101°44'10"E 25°52'08"N,101°44'15"E 25°52'23"N,101°44'27"E 25°52'30"N。

物茂片南部区域:地理坐标为25°49'46"~25°50'41"N,101°45'22"~101°46'12"E,面积137.01hm2;界线自1188m高程点西北300m处乡道交叉处起,向东南方沿山脊线经1188m高程点至土路交叉处,之后沿土路向南至河流交叉处,后跨过河流沿山脊线至1355m高程点,之后转向北行500m后折向西至河谷,而后越过河流沿1100m等高线至1188m高程点东北方300m处,而后向西北方沿土林小路至乡道,之后沿乡道向西南方回到起始位置。拐点坐标描述如下(北京54坐标系):101°45'31"E 25°50'41"N,101°45'41"E 25°50'35"N,101°45'57"E 25°50'38"N,101°46'00"E 25°50'26"N,101°46'03"E 25°50'12"N,101°46'10"E 25°50'03"N,101°46'03"E 25°49'50"N,101°45'47"E 25°49'48"N,101°45'31"E 25°49'52"N,101°45'31"E 25°50'03"N,101°45'32"E 25°50'18"N,101°45'34"E 25°50'29"N,101°45'25"E 25°50'36"N。

新华片:地理坐标为25°39'35"~25°40'45"N,101°39'35"~101°42'18"E,面积506.70hm2;界线自1549m高程点东南300m处起,向南行400m后折向东南方行至1669m高程点西北280m处,而后折向东至1669m高程点北100m处后折向东北方行450m后再折向西偏北方向行320m,之后向北偏东方向至保护区边界处后沿保护区边界至1621m高程点北75m处,而后沿路南侧至1663m高程点东400m处后折向西南方行300m后折向东南方经1702m高程点北380m处至其东北方430m处,之后向东北方至公路后沿路向北行330m后折向东偏北方向沿河谷至保护区边界处,而后沿保护区边界按顺时针方向沿保护区东侧、南侧、西侧边界回到起始位置。拐点坐标描述如下(北京54坐标系):101°40'46"E 25°40'44"N,101°41'01"E 25°40'38"N,101°41'08"E 25°40'29"N,101°41'06"E 25°40'18"N,101°41'22"E 25°40'13"N,101°41'34"E 25°40′12"N,101°41'37"E 25°40'26"N,101°41'51"E 25°40'32"N,101°41'53"E 25°40'21"N,101°42'04"E 25°40'32"N,101°42'16"E 25°40'32"N,101°42'15"E 25°40'17"N,101°42'08"E 25°40'03"N,101°42'00"E 25°39'56"N,101°41'44"E 25°39'54"N,101°41'39"E 25°39'41"N,101°41'32"E 25°39'34"N,101°41'21"E 25°39'45"N,101°41'07"E 25°39'44"N,101°40'53"E 25°39'43"N,101°40'38"E 25°39'45"N,101°40'27"E 25°39'36"N,101°40'11"E 25°39'33"N,101°39'58"E 25°39'40"N,101°39'45"E 25°39'45"N,101°39'41"E 25°39'54"N,101°39'41"E 25°40'05"N,101°39'49"E 25°40'16"N,101°39'54"E 25°40'30"N,101°40'05"E 25°40'32"N,101°40'12"E 25°40'22"N,101°40'18"E 25°40'12"N,101°40'31"E 25°40'05"N,101°40'43"E 25°40'13"N,101°40'42"E 25°40'25"N,101°40'45"E 25°40'36"N,101°40'45"E 25°40'44"N。

该区域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核心区除保护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巡护、定位观察研究和定期资源调查外,禁止其它人为活动。该区域以保护人类演化遗迹、地层剖面和构造剖面、土林地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典型生态系统为目的,只安排监测和科学观察性项目,建立必要的野外巡护、保护和科研观察设施,不得安排其它任何影响生态环境或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保护土林地质遗迹、生态系统及野生自然资源,开展科学研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2)实验区

实验区面积896.83hm2,占保护区总面积44.94%,土林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即为保护区范围内核心区以外区域。

该区域可适度集中开展保护区保护设施建设,安排社区生产、生活,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主要是探索持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模式。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需要,实验区可以进一步地分区管理;实验区可以开展适度的旅游活动,允许原住民开展不违背管理目标和不损害保护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实验区内建设生产经营设施,不得污染环境、损害保护对象、破坏自然保护区功能;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由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进行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2.总体规划建设项目

(1)保护管理工程:确界立标,对保护区的标牌界桩进行设置;提出防护措施和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措施等。

(2)科研与监测工程:建立监测体系、开展科研与监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管理数据库建设等。

(3)宣传教育工程:确定宣传教育对象、规划宣传教育内容及方式、建设科普宣教馆、野外宣教点、对职工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等。

(4)社区发展与共建共管工程:确定社区共管的原则和目标、设立社区共管委员会、规划社区发展示范项目等。

(5)生态旅游:对保护区及周边区域进行生态旅游发展规划。

(6)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经营工程:进行种植业、加工业等自然资源经营利用。

(7)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开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工程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



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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