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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县城及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713006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府办明电〔2018〕3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元谋县县城及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元谋县县城及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再次开展新一轮的县城及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文明和谐”的管理理念,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州级文明县城和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州级文明县城的目标。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建管并重、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细化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整治县城及乡镇集镇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确保通过短期集中治理城乡面貌有明显改观。针对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提升标准、创新举措、强化考评、完善机制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县城及乡镇集镇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塑造美丽元谋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正常开展,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应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勋 县住建局局长

马 劲 县城管局局长

李玉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 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董 奎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十乡镇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好县城、乡镇及各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县城主城区、各乡(镇)及各景区、公路沿线。

四、整治的重点及标准

(一)县城卫生干净整洁。城区主次街道、车站周边、车辆停放点、集贸市场、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扫干净,保洁及时。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密封,无飞扬洒漏。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规范化要求,公厕清洁卫生。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县城生活噪声污染及“牛皮癣”小广告得到有效控制。

(二)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及公共场所无游散摊点、占道经营,占道烧烤、占道洗车、占用车行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促销等行为。对次干道、背街小巷等临时占道摊点严格管理,做到规范、卫生、方便,临街门面店铺无出店经营。

(三)交通畅通有序。开展城市道路、乡集镇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对县城区及乡集镇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减少违法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确保县城区及乡集镇停车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四)市政基础设施整洁美观。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对破损的道路、绿化、电力、通讯设施等维修及时。城市供排水设施完好,景观照明路灯及外墙立面亮灯率达100%;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广场绿地清洁,行道树、草坪等养护管理效果良好;户外广告及店招牌匾设置规范美观;报刊亭、便民摊点等布局合理,干净规范,整齐美观。

(五)临街建(构)筑物美化亮化。美化、亮化主次干道临街建(构)筑物。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按照市容市貌标准,对城市“十乱” 现象进行整治,使城市立面容貌的整体景观有明显变化,做到整洁、靓美、有序。

五、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2018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共计8天。

五、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城管局 责任人:马劲

工作职责:

1.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对城区街道卫生实行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主要时段进行洒水降尘作业,确保城市路面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无渣土、积尘,无乱粘贴、乱涂写、乱刻画;人行道无浮土、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砖头、石块等杂物;人行道的花池、树坑内无垃圾、纸屑等杂物;道路的沟渠排水畅通,无污水、杂草、废弃物。

2.公厕和环卫实施保洁。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大对垃圾处理厂管理力度,每天入库垃圾及时进行处理;强化公厕、垃圾箱、垃圾站(点)的管理,做好公厕保洁,对果皮箱、垃圾箱及时进行清洗,垃圾运输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不飞扬洒漏污染环境,垃圾清运率达100%。

3.大力开展“四治”专项整治活动。对沿街的户外广告、牌匾、乱堆乱放、工地围挡、违章搭建、乱占城市道路行为进行清理,做到县城区主要街道范围内无占道经营、无乱扔垃圾、无违章广告、无不文明行为,建筑物外墙面美观, 各种店招、店牌规范设置,路面整洁卫生,商铺无出店跨门经营。

4.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整治力度。重点对发祥路、108国道城区段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

5.对县城美化、亮化进行整治。对绿化树木进行净化,对县城区绿化树木,常绿树木枯枝、伤残枝、病虫枝等及时进行修剪,对缺绿、少绿、绿化带严重损坏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对城市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街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进行检查维修,使路灯亮灯率达到100%,同一条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整齐、协调;各类照明设施应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严厉查处各类毁绿占绿、破坏公共基础设施违法行为,营造优美城市环境。

(二)县住建局 责任人:李建勋

工作职责:

1.加强对县城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保证其功能正常发挥。

2.规范城区公共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不得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建筑工地封闭作业,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施工围挡按规范设置且保持整洁。

3.督促城区各住宿小区开展内部环境整治工作,做到环境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绿化修剪整齐无杂草。

4.负责凤仪、凤凰湖公园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该区域无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无乱堆乱放,凤凰湖水体清澈无污染物。

(三)县交运局 责任人:郭金华

工作职责:

1.规范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的管理,将沿街停放的各类客运车辆统一进站停放。

2.整治城区出租车的车容车貌,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运营,净化客运市场,使其行车秩序规范,服务文明优质,遵章守纪,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四)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责任人:李江华 李建勋 马劲

工作职责:

1.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消防通道等各类设施,从严查处违章建筑,加强执法巡查,对违章建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严禁在城市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乱搭棚架,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各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临街各种违章建筑、门口乱停放车辆由各单位自行清理整治。

(五)县水务局 责任人:雷振宇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县城龙川江河面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围绕河道截污排污、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河道内无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无乱堆乱放、水体无污染物。

2.负责对城区雨水管、污水管的检查管理,对堵塞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及时进行疏通清淤。

(六)县卫计局(爱卫办)责任人:杨志豪

工作职责:组织县级各部门于2018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对各自卫生责任区域开展爱卫大扫除。

(七)县交警大队 责任人:靳永波

主要职责:

1.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重点对县城区及周边道路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

2.做好交通秩序疏导工作,严厉打击车辆不服从管理、停车不入位等行为,实现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3.加强对县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和交通监控设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对已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监控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发现标志标线不清晰及时进行施画、补画。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 责任人:李玉聪 李跃鸿 杨志豪

工作职责:

1.加大对集贸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合理规范经营区域,完善配套设施,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行为,实现公平交易,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配合交警部门对市场周边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的车辆进行清理整治。

2.加强对元马农贸市场及西城村农贸市场管理,综合治理市场内及周边环境,解决“脏、乱、差”现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做到市场内设施完善,清扫保洁及时,通道畅通。

3.重点对学校周边地区餐饮业进行整治,检查是否无照经营、生产加工是否规范、环境卫生是否达标,取缔学校周边临时餐饮摊点占道经营。

4.开展餐饮业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行业是否无照经营、生产加工是否规范、环境卫生是否达标,清理整治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出店占道经营、乱泼乱倒、宣传等行为。

(九)县环保局 责任人:董奎

工作职责:

1.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区临街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2.加大对沿街烧烤、焚烧废旧物品和建材市场电焊、油漆等污染源的监测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监督,做好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协调环境污染纠纷。

(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人:吴俣

工作职责:

1.加强景区厕所管理服务,切实改善厕所卫生状况,保障景区厕所供水畅通。

2.旅游景区及周边卫生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白色垃圾,实现垃圾集中处理,旅游区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现象。

3.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制度健全有效,景区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服务热情,无宰客、拉客,强买强卖等现象发生。

(十一)元马镇 责任人:陶付龙

工作职责:

1.重点对大箐河、七街河、沙地河等沿河两岸及河道内的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对马街、东城、双龙、张二村、翠峰、龙泉、大沟、摩诃、清和和星火十个社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落实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做到无卫生死角及暴露垃圾。

2.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垃圾、白色污染物、乱堆乱放、违章搭建进行清理整治。

(十二)县级各部门 责任人: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

主要职责:

1.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清扫环境卫生区域及本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并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环境卫生不留死角、无“脏、乱、差”现象,做到包保责任区内无垃圾堆放、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做到包保责任区干净整洁。

2.2018年6月17日至6月24日每天早上8时,对包保责任区进行一次大扫除。

3.按照《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龙川江城区段河道综合整治方案》,各责任单位在2017年6月17日至6月24日期间对龙川江河道县城段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河道畅通无障碍,堤岸、堤顶道路平整,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垃圾,河道周边田园清洁、无农业生产废弃物。

(十三)10乡(镇) 责任人:10乡(镇)长

主要职责: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辖区内途经道路沿线、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

2.要加大对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景区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卫生标准,确保全县乡镇环境卫生整洁。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成效显著。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服从调度,在专项整治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协调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整治声势,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调研摸排,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和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繁华路段、重点场所和窗口部位为重点整治范围,以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有的放矢,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打造亮点,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整治整体推进,努力在短期内取得明显的整治效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成果,争取和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

(四)严肃责任落实,务求整治效果。领导小组将对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履行不到位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把督查结果作为年底综合绩效考核和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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