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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制造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930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函〔2018〕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人民政府对人民政府三农工作考核责任目标,切实抓好全县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制造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经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18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制造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主体培育,强化龙头带动 

开展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各乡镇级有关部门要重视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是最具创新活力的经营主体,是带动农民增收和就业的重要载体,要始终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集群作为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等,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年度贷款需求调查,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积极推动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2018年,力争全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州级6户,重点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梯次农业小巨人,各乡镇要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强化指导企业市场开拓和产品营销工作,力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试点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联盟,创建一批农业农村创业创新科技园区(基地),不断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抓加工增值,促进产业升级 

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农产品加工业连接工农、沟通城乡,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楚雄州已将农产品加业发展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乡镇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和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品牌工作要求,加快提升蔬菜、水果、种业、花卉产业农产品加工水平,促进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加强大菜园、大果园、大种园、大花园、大乐园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招商开发,培育和引进规模以上加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推动全农产品加工和绿色食品制造业快速发展。2018年,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较上年增长12%以上,努力实现全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1:1的目标。 

三、抓统计监测,强化基础支撑 

(一)各乡镇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制造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工作,加强对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和样本企业统计与监测,强化产业整体发展和行业集群发展的运行情况分析。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专项统计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做好数据共享;保持统计人员队伍稳定,关心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支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是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点发展产业之一,制定了重点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及监测办法,各乡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州级确定的绿色食品制造业统计口径和范围,抓好季度、半年和全年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乡镇和县级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制造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农业局、县经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元谋县2018年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制造业产值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表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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