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马镇、物茂乡、平田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小石门水库项目建设,配合省州部门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元谋县小石门水库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海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张 荣 副县长
雷振宇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
杨祥敏 县审计局局长
韩庆生 县农业局局长
杨茂魁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廖家富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 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绍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
黄 宁 县财政局局长
罗绍亮 县发改局局长
白 忠 县林业局局长
李江华 县国土局局长
董 奎 县环保局局长
吴云光 县移民局局长
李建勋 县住建局局长
杨建付 县地震局局长
吴 俣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郭金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文增斌 县统计局局长
杨树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阮培荣 县水务副局长
陶付龙 元马镇镇长
李显明 物茂乡乡长
肖亚军 平田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水务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雷振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阮培荣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统筹配合好推进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对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决定事项有关情况;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加强与楚雄州小石门工程前期领导小组及其相关县级单位、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中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2.积极主动协调和配合勘测设计单位、楚雄州小石门工程前期领导小组及其相关县级单位、乡镇,科学合理确定小石门水库建设位置、规模、功能定位等,及时做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与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衔接等相关工作。
3.负责配合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水保、环评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上报等工作,配合协调落实国家省咨询、评估、审查、审批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要求,力争2019年完成小石门水库工程可研审批并开展“三通一平”。
4.统筹协调配合勘测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中重大技术、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等有关工作。
5.协调督促元马、物茂、平田等相关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前期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政府督查室:按照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安排时间节点、任务目标,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
2.县水务局:负责配合好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配合做好小石门水库工程咨询论证、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落实州水务局对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要求;指导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编制以小石门水库灌区为重点的元谋县土地整治规划,负责落实州国土资源局对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要求。
4.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好小石门水库工程林地征占用、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州林业局落实省林业厅有关小石门水库工程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小石门水库工程涉及的林木采伐。
5.县环保局:负责配合小石门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州环保局落实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小石门水库工程的审查、审批工作;协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
6.县发改局:负责配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配合做好初设报告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落实州发改委对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要求;协调解决工程前期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7.县委政法委: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8.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做好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勘探使用民爆物品审批、运输、存储、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小石门水库工程建设元谋区域内的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工作。
9.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经费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小石门水库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及资金承诺函等有关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做好小石门水库工程建设相关的公路建设、交通运输方面的指导、协调配合工作。
11.县审计局: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做好对工程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12.县移民开发局:负责配合做好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等工作;负责配合小石门水库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13.县地震局:负责配合工程地震安全方面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州地震局落实省地震局有关小石门水库工程的审查、审批工作。
14.县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统计数据的审查、指导及监测跟踪服务工作。
15.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方面的编制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配合指导、协调小石门水库建设项目选址工作。
16.县农业局:负责配合提供农业生产及种植业规划布局,并提出相关农业用水需求。
17.县文体局:负责配合水源水库及输水工程沿线文物调勘及保护规划方面的编制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配合指导、协调小石门水库文物保护工作。
18.元马镇、物茂乡、平田乡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辅助勘察、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拆迁、移民安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领导小组各责任部门支撑报件编制及工程前期等相关工作。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