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绿色能源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各项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8〕83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元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海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长:祖 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春华 副县长
孙绍兴 副县长
成 员:李强武 县政府办主任
郑晓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永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绍亮 县发改局局长
李跃鸿 县经信局局长
黄 宁 县财政局局长
李江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 奎 县环保局局长
李建勋 县住建局局长
郭金华 县交运局局长
吴 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曾彩雯 县招商局局长
普文荣 县安监局局长
李玉聪 县市管局局长
赵 明 县税务局局长
杨树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经伟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勋文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定寰 楚雄元谋供电局局长
陶付龙 元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志光 黄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栾永富 羊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天奇 老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显明 物茂乡人民政府乡长
肖亚军 平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元顺 新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文朝坤 江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顺军 姜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惟 凉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跃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改局副局长李经伟同志、县经信局副局长杨爱如同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靳永波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楚雄元谋供电局等部门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中抽调。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考核办法;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抓好工作方案落实,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区、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景区等服务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车桩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全县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和服务智能化。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有关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加快推动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县经信局:统筹做好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和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任务分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州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资金扶持。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汽车、新能源汽车统计工作及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引导老旧淘汰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研究国家和省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用地有关政策,引导企业按照政策要求合法合规用地。
县环保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等回收处置的环境监管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空气质量评价等方面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推进老旧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县住建局:负责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并协调新建充电设施选址审批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并协调邮政、公共出行及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城市公交车、旅游车、出租车等新增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探索建设智能车联网和车桩一体化平台,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便利化政策措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并协调旅游行业和重点旅游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道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并协调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县招商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的安全运行和监管以及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县市管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指导充换电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注册及市场监管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优惠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争取税收政策支持工作。
楚雄元谋供电局:配合做好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电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供电服务,保障电力供应,积极争取优惠电价降低充电成本,支持全县充电设施和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10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完成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或审议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和10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分管部门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为工作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8年10月29日前报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由联络员于每季度末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能源交通股 ,联系人黎又碧,联系电话8215925,传真8216224,邮箱1064450875@qq.com);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一事一报,及时报送。
(四)建立考核制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将任务下达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挂钩。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县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