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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服务“三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1116005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府明电〔2018〕6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三农”,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果蔬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高效便捷的产销环境,切实提升我县农产品附加值,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分析我县“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发展壮大,农村新型业态蓬勃发展,谱写新时代元谋乡村振兴新篇章,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为目标,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用工业化理念推动元谋果蔬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努力为客商和农民营造一个开放活跃、竞争有序、安定和谐的购销环境,搭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扩大元谋果蔬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促进我县果蔬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坚持服务“三农”,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五统一”(统一交易、统一检测、统一包装、统一结算、统一物流)规范管理工作,达到“打造品牌、提升质量、扩大影响、服务菜农”的目标。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元谋县蔬菜水果交易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海芬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祖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长:吴春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志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孙绍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应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 韩庆生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局局长

    李强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杞建华    县监察委副主任

    李东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家富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明春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局党委书记

    李玉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跃鸿    县经信局局长

    文晓波    县供销社理事长

    李建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文显富    县司法局局长

    李玉明    县信访局局长

    郭金华    县交运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文增斌    县统计局局长

    李江华    县国土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靳永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金华    人行元谋县支行副行长

          县城管局局长

    陶付龙    元马镇镇长

    韦志光    黄瓜园镇镇长

    栾永富    羊街镇镇长

    杨天奇    老城乡乡长

    李显明    物茂乡乡长

    肖亚军    平田乡乡长

    吴元顺    新华乡乡长

    文朝坤    江边乡乡长

    蔡顺军    姜驿乡乡长

           凉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市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管局局长李玉聪同志兼任,县农业局局长韩庆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补充,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统筹协调“五统一”工作开展;

    2.整合资源壮大产投公司;

    3.扩大对外宣传,提升绿色品牌;

    4.负责协调处理决策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

    (一)产投公司组建组

      长:祖   

    副组长:张   荣、韩庆生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工作职责:负责产投公司的机构组建,对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蔬菜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工业投资公司的资产重组,盘活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工作。

    (二)统一交易工作组

      长:张   

    副组长:李   飞、李玉聪、余捷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运政管理所、路政大队、十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县、乡两级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制定全县蔬菜水果交易规范,全县蔬菜水果交易在指定市场进行交易;严格蔬菜水果交易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缺斤少两、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

    2.坚决取缔沿路交易、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引导菜商和菜农进入能禹蔬菜批发市场或到指定的临时交易地点进行交易,确保全县蔬菜交易秩序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督促沿路沿街经营户自觉履行职责,查处和纠正沿路临街经营户在公路、街道上乱设点摊收购、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负责对主要交通道路秩序的维护及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

    4.加强对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规范管理,对菜农以教育、纠正、引导为主,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对重点路段采取队员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五定”管理。

    5.加强市场规划管理,对不在定点规划市场进行收购的经营户发放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改正;对不按时、按要求整改的,组织人员依法查处。

    6.对全县蔬菜水果交易中所使用的收购秤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器具的进行查处。

    7.分别在蔬菜批发市场门口、京昆高速公路元谋收费站联络线、京昆高速公路土林收费站联络线、波亨收费站联络线设立4个查验点,定时不定时、定点定点对主要路口进行查验。查验点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所有外运蔬菜、水果车辆进行查验检测合格证明、植物检疫证,检查包装标识。

    (三)统一检测工作组

      长:韩庆生

    副组长:周国华、李玉聪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管局、十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设立查验点,要求果蔬经销商把所收购产品中随机抽取的样品,在外运发车前送到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送检样品内必须附有与收购档案一致的样品情况标签。经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合格单,方可外运。

    2.对进入批发市场和运出本行政区域的果蔬产品检测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予以销毁。

    (四)统一包装工作组

        长:张   

     长:李   飞、李玉聪、文晓波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产投公司、十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元谋县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范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元谋绿色果蔬品牌。

    2.加强对我县果蔬包装和标识进行科学研究,实行统一设计,授权生产,遵循体现产品特色、促进销售原则,及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3.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推广先进的标识技术;外运蔬菜水果必须使用全县统一规范的外包装,遵守统一规范品牌要求。包装根据产品选择“元谋蔬菜”、“元谋水果”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附加溯源码(包装箱上印制或者粘贴二维码标识),封箱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粘胶带。

4.在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时,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发证机构和证书期限;对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的进行查处。

5.元谋果蔬包装必须按照设计进行生产和使用,保证包装外观要求,纸箱包装、塑料包装、筐泡沫箱等内在规格、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粘胶带必须符合食品包装物的使用要求,对箱内装的产品不造成污染。

    6.全县所有外运销售蔬菜水果的包装要统一标识,必须印有“中国元谋”或“云南元谋”字样。

    7.加强对包装标识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销售元谋县高原特色果蔬的包装质量和标识内容负责。

    8.县农业局对农产品包装、标识进行监督管理;县市管局对包装物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合法性进行监督管理。

   (五)统一结算工作组

      长:祖   

    副组长:文晓波、陈金华

    责任单位:县产投公司、县级金融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结算平台建设,在能禹蔬菜批发市场推行实行统一结算,所有交易商必须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资金账户,资金由市场主办方定点支付。

    2.交易市场交易商之间资金划转通过结算银行的交易市场专用结算账户和交易商资金账户办理。

    3.交易市场在指定结算银行开设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清算交易商应交付的预付款、订货盈亏、货款等相关的交易、交收款项,交易商可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相关的结算数据。

   (六)统一物流工作组

      长:孙绍兴

    副组长:李跃鸿、郭金华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产投公司、县交运局、县市管局、县供销社

    主要职责:

    1.整合元谋本地现有的物流货运零散资源,保证蔬菜交易市场商户各类物流业务,提高蔬菜交易市场对用户的服务水平,提高了蔬菜交易市场的竞争能力;通过物流的服务保障,整体能力来压缩成本、增加利润。

    2.整合现有零散物流货运资源,打造元谋果蔬物流货运平台。

    3.负责出台规定,推行元谋果蔬外运的“准运资格”制度。没有取得准运资格的企业(对办理准运资格的企业进行门槛设置,且管控数量名额)及车辆一律不得进行果蔬的外运,并对运输企业及车辆标准进行规定(后期采取政府相关交通运输部门、检测检疫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元谋重点出境通道进行设卡检查,没有准运资格及进行产品检疫检测的一律不得外运)。

    4.负责对外招商龙头物流企业或自建物流公司,并以此作为物流龙头企业进行扶持。以组建的物流货运公司作为主体,市场其他零散物流货运资源可采取挂靠公司的形式取得果蔬物流货运资格,由主体公司进行统一的管理。

    5.加强对部分收购商自运(外地收购商自驾货车收购后运输)的管控。对于部分外来果蔬收购商采取自备车辆运输的,可考虑采取核发临时准运资格的方式进行果蔬运输,在其产品通过统一的检疫检测、货品包装后,提交车辆合法手续、运输目的地信息、运输货品信息(货品种类、数量、收购价格等)后可申请即时办理临时准运资格。

    (七)农资市场监管组

       长:李   

    副组长:周国华、刘钦建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管局

    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我县及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应当给予依法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果蔬产品质量安全。

    (八)综合宣传组

       长:李东炎

    副组长:吴   俣、李   飞、文晓波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在广播电视台播出《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蔬菜交易行为的公告》、蔬菜价格信息等,同时对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及成效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让菜农和菜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适时对蔬菜水果交易过程中突出的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曝。

   (九)综合工作督查组

       长:杞建华

    副组长:廖家富、张永鹏、张   

    责任单位:县监察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五统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管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内果蔬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果蔬交易“五统一”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负责、亲自组织,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做好监管工作,实现打造元谋果蔬品牌目标。

    (三)层层落实责任,提升整治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每项责任层层细化分解,确保每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从根本上保障我县外销果蔬产品质量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内每个外销果蔬产品定点经营场所签订责任状,强化督查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持久落实。通过五统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推动我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

    (五)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职责。各工作组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各工作组工作方案于11月1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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