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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1212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18〕5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6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人流物流量大,各类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从历年火灾数据分析,冬春季节火灾起数占全年火灾总起数的2/3以上,电气线路、用火不慎、烤火取暖等原因引发火灾的现象较为突出。今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火灾30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25.86万元。其中:1月至4月(冬春季节)发生的火灾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总数的56%、93%,今年发生的1起亡人火灾事故也发生在冬春季节,今年2月16日,元马镇鱼水井村“元谋县元马好家园家具城”仓库发生火灾。火灾烧毁两层钢架彩钢瓦仓库1间,以及家具、建材、车辆等物品,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火灾共致2人死亡。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对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具有重要意义。加之当前正值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的关键时期,部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正面临着改制重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消防安全管理容易出现断档甚至空档。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经信、文体广电旅游、卫计、安监、市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一委一办三员”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督促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源头管控措施。要深入开展大约谈工作,县人民政府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约谈问题突出的行业单位,消防部门要分类约谈企业、火灾高风险单位,督促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对履职不到位或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查找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针对我县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城中村”“多合一”场所、小单位小场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握重大节日、“两会”等关键节点,组织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经信、文体广电旅游、卫计、安监、市监等部门,开展以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在建工地、文物古建、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强化农村火灾防控,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态势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建立“宣传到村、培训到组、巡查到户”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排查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农村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消防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严格规范执法,坚决督促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示曝光制度,已挂牌督办的,要加快整改进程,确保按期销案;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按照要求挂牌督办,明确责任,综合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其强化严管严控措施,防止遗患成灾。

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谋划,扎实开展冬春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开办专题专栏,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主题,深入开展“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学校、农村、社区等人员密集地区和场所开展宣传活动。要针对火灾易发高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要继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认知水平。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五、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1次全面普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消防部门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开展冬季业务大练兵,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各乡镇、各部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请于1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萍玉,0878—6104282、6104283(传真)。

 

2018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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