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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124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1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府明电〔2019〕4号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安全出行的新要求,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紧盯关键环节,狠抓措施落实,围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节点组织优化、路面执法防控、交通应急管理、宣传预警提示、热情便民服务等重点,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确保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因执法管理导致的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公路“三乱”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运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元谋县201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督查等项工作。

指挥长:丁志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张 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文荣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爱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起泽云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晓坤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晓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正祥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加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起 龙 县经信局副局长

熊福仁 县卫计局副局长

阮秀梅 县妇联副主席

文绍武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杨建友 县教育局副局长

段继龙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文筱青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俊文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文波 县林业局副局长

马 劲 县住建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局长

张孝德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寿海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国宏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杨吉军 县路政大队大队长

陶晓东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杨晓龙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靳永波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滕永刚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永武高速交巡警大队十乡镇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于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靳永波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内勤中队长王永飞任办公室副主任,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以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报送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抓好此项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乡镇辖区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全警动员、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四、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元谋县境内的国道108线、省道元双公路、元大公路、牟元公路、土林公路、黄江公路,城区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的县乡村道路等。

重点车辆:客车(含旅游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微型面包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违反禁令通行,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启动交通安全联合检查点。全县启动13个交通安全联合检查点。其中元马镇设立3个交通安全联合检查点,分别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飞马特警队、元马派出所及县农业局、县运政所、县城管局及元马镇人民政府抽调警力和工作人员上岗执勤执法。其他各乡镇结合辖区实际至少设立1个交通安全联合检查点,由各乡镇党委政府抽调派出所警力及政府工作人员上岗执勤。交通安全联合检查点以属地管理为主,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统筹安排,并实行分管双领导责任制。各交通安全联合执勤点每天上岗时间为上午7点至晚上12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客(包)车、接送学生或外出务工人员车辆、微型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实行逢车必查,对其他车辆实行逢疑必查,严厉依法查处超员载客、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驾驶、货运车辆违规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卡》制度。春运期间,在元谋县辖区从事道路客运的9座以上(含)客运车辆(包括城市公共汽车、校车)及其驾驶人,核发《交通安全管理卡》。相关要求如下:

一是参加2019年春运的9座(含)以上客运车辆,交警部门不再统一组织上线临时检验,由各运输企业自行做好车辆例保检验,重点对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雨刮和底盘进行技术检验,确保客运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二是核发“交通安全管理卡”的条件。由车主向县公安交警部门提交客运车辆的行驶证、驾驶人的驾驶证、交通安全保证书、《交通安全教育卡》(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保险凭证(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险)、GPS或“北斗”动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证明、车辆例保检验合格记录、涉毒尿液检验合格证明,外州籍的驾驶人须进入驾管系统查询驾驶证情况,经县公安交警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实行定人、定车、定线路核发《交通安全管理卡》。

三是客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客运车辆一年内有饮酒驾车违法记录或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违法记录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一律不得换发《交通安全管理卡》。

四是对驾驶人资格条件审查要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办理。未取得《交通安全管理卡》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不得在本县辖区内从事道路客运。今年换发《交通安全管理卡》时收回去年核发的《交通安全管理卡》,教育卡可连续使用,各乡镇去年领取的未使用的《交通安全管理卡》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到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领取,《交通安全管理卡》有效期统一填写至2020年1月10日止。各乡镇要做好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台账的建立完善。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负责人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审查驾驶人资质,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切实抓好“两公布一提示”要求的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要在1月21日前公布春运交通状况预判情况和交通组织预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发布春运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服务引导群众出行。各乡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辖区危险路段整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无法进行工程改造的,要设置警告或提示标志。对路况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要督促企业调整客运车辆发车时间和班次,最大限度地预防由于道路因素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安监部门、公路投资部门排查辖区结冰、多雾、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提请政府通过增设提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铺撒砂石等措施,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要严格道路施工作业审批,原则上春运期间不得断路施工;对必须施工的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施工路段交通疏导,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五)切实加强路面交通巡逻管控。春运期间,要在分析研判当地交通安全形势和重特大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结合全州公安机关开展的“平安5号除患治乱”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百日攻坚”和部交管局组织开展的“百日安全行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一是要最大限度组织警力上路执勤,将所有执勤警车、检测和监控设备投入到春运工作一线,加大路面巡查和管控力度,切实提高道路管控率和见警率。二是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三是要针对节日期间宴请聚会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时段和路段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预防因酒后驾驶酿成的交通事故惨祸。四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永武交巡警大队要加强相邻交警大中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的联勤联动,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确保事故多发路段流量高峰时段不漏管、不失控。五是要加强雨、雾、冰、雪及强降温等恶劣天气道路的交通管理,公安、气象、环保、交通、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工作预案。对往年易发生冰冻的路段进行一次排查,对重点桥梁、陡坡、急弯险道、隧道等处,要协调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备足沙石、草包、盐等防滑防冻物料,加强对容易积雪结冰道路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出现冰雪、雾霾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出现路面积雪、结冰情况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况时,要按照先省际干线、后省内道路的原则,报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清除;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通行,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因路面结冰、大雾能见度低、交通事故等确需临时封闭跨省区高速公路的,必须上报交警支队、总队提前通知邻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分流绕行工作。领导和路面民警要熟知预案要点,形成指挥调度、路面管控、区域疏导的工作规范,严防发生多车相撞的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六)切实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各乡镇要在政府办公区、重点路段悬挂不少于5条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1),要充分运用黑板报、农村广播、宣传海报等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二是要针对春运期摩托车返程大军、民工返乡潮、学生返家流等不同出行群体,用好交警短信发布平台以及各类宣传阵地、新闻媒体,及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及时提供路况、天气等服务提示,切实加强宣传服务引导。三是交警大队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精心筹划并组织开展好“情满旅途”“平安返乡活动”的春运服务群众的专题工作,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春运,最大限度地将执法管理设施和装备投向路面,以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以文明得体的言行举止,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唱响保民平安、为民服务的主题,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最贴心的服务,让群众回家之路平安、畅顺、温暖,让群众体会到执法管理的尊严、关爱、公正,进一步密切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决不能出现对群众报警求助冷漠、拒绝,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在车站、货运站场、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跨线桥梁上张贴、悬挂温馨提示标语、横幅,制作发放温馨提示卡。要依托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结合实际为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提供指路、饮水、休息和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要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场站的安全负责人、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剖析营运车辆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增强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今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针对2019年春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客运企业要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加强公司内部客运车及驾驶人的监督、教育、管理。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安全防护。春运期间,要教育广大民警辅警及参加执勤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勤、公正执法;严禁乱查、乱扣、滥罚,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粗暴执法甚至伤害群众的现象。同时,要切实加强民警辅警及政府部门执勤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制。要及时补充、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设施,确保执勤执法民警自身安全。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要穿着反光背心,执勤警车要开启警灯;设点执勤时要在距执勤点200米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驾驶警车巡逻执勤,要按规定保持车速和车距,保证安全。

(三)切实加强春运检查指导。春运期间,指挥部将派出工作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各联合检查点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在春运工作中失职、渎职、不认真履职的,对贯彻本通知不及时、不到位、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乡镇及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春节前,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

(四)切实加强春运值班备勤及信息上报工作。春运期间,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交通信息。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发生。各乡镇(由派出所报送)和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点要在2018年1月22日至3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前,上报前一日工作情况及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见附件2);各乡镇在3月2日前,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总结报送(电子版)至邮箱:1415513733@qq.com。

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传真电话:0878—6104415;

联系人:王永飞,电话:13708780960;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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