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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426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函〔2019〕6 号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元谋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会计改革,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2019年1月1日起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确保2020年前建立起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 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2017 〕 2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为目的,无法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并且,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造成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通过汇总、调整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实施政府会计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重大改革举措的具体体现,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各级政府提出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要求。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就必须对现行政府会计体系进行改革,以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和政府会计报告体系。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县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起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推进实施政府会计改革,为有效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

2018年底以前,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政策协调、健全机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现新旧制度衔接的平稳过渡; 2019年1月1日起,确保在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功能”、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双报告”的会计核算体系的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改革有关工作,确保我县2020年建立起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财税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基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稳妥推进。针对政府会计改革任务重、要求高、工作时间紧的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人员培训、资产负债确认、新旧制度衔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政府会计改革实施。

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紧紧围绕政府会计改革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会计改革顺利施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

加强研究,合力攻坚。及时跟踪研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协调和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好政府会计改革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重要任务

(一)建立政府会计改革“双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和政府会计报告体系,构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实现“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体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政府会计体系要求,建立完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通过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全面反映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行为,夯实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强化政府绩效管理,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二)做好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及核算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制度,扎实做好资产清查和债务分类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核算,真实反映单位资产、负债情况,确保单位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家底”。财政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批复,明确权属关系;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类债务进行分类确认,做好债务核实管理工作,为政府资产债务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三)加强会计信息化体系建设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内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确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及生成的政府会计报告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及《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进程,积极研究支持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套核算体系并行的政府会计信息系统,服务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预决算报告的编制,实现与财政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等有效对接。通过信息化手段快速提取、分析数据,不断满足会计对数据的采集、传递、检索等需求,增强财务管理的便捷性,保证政府会计改革顺利进行。(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四)建立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和政府财报分析应用体系

政府部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全面反映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财政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通过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采用科学的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利用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充分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更好地加强政府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五)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在贯彻落实政府会计体系的同时,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建设项目和合同管理6类经济业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内控实施效果,以适应政府会计体系实施带来的工作环节和流程变化,促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各项财税政策顺利实施。在对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时,同步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升级,将控制措施嵌入财务及有关业务管理系统。(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六)加强会计人才培训和培养

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建设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业务培训,做好高级会计人才的推荐和选拔,提升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七)促进政府会计管理功能发挥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注重政府预算、核算和决算的一致性,积极探索将政府财务信息应用于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业务。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基础上,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揭示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债务承受能力,促进政府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促进政府部门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由现行的报账、记账为主向管理、分析、决策并重转变,实现政府会计功能的提升。(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审计部门要按照规定组织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做好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有关监督考核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研究和探索,及时出台各项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政府会计改革提供实践支撑。县财政局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政策衔接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绩效管理与评价等政策的统筹协调,理顺其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关系;规范和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动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状况,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降低预算单位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以专项检查的方式督促本地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确保新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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