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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82801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101000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元谋县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彝医、民族医,下同)中药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

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实施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拟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指导实施。

17、承担元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8、承担元谋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县卫计系统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面深入、完整系统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紧扣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州县确定的目标任务,凝聚智慧,汇集力量,形成推进健康元谋建设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健康扶贫这场硬仗,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为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鼓励民营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元谋县中医医院与楚雄州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县域内力争建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紧密型、实体型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贫困地区下沉,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与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考评体系,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三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四是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稳步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10月1日起,县级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继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短缺药品、妇儿急(抢)救药品和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健全短缺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药品采购和交易环节监管力度,规范采购和交易行为,制定有关制度,依法监督。五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住院患者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门诊总额预付为主,辅以按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3、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深化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乡管村用”。积极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慢性病患者的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覆盖率达100%。三是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剖宫产率控制在26%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结婚登记人群自愿免费婚检率达9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目标任务。

4、继续提升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一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机制。以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为目标,确保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前五位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完善结核病 “三位一体”防治模式。以提升人均期望寿命为核心,全面加强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控制为重点,确保疫情总体可控。二是坚决打赢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继续加强监测检测,确保艾滋病检测发现率达84%以上;继续加强综合干预工作,总结推广公共场所防艾“六星级管理”工作模式,继续保持血液无传播状态,母婴传播率继续保持2.3%以下;继续加强抗病毒治疗工作,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4%以上、治疗病人病毒抑制率达87%以上。三是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不断提升卫生应急水平,有序、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通过国家验收。五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完成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及评价,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管。

5、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一是持续改善医疗质量。开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2018—2020),强化优质护理服务;继续开展二级医院巡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处方点评、临床药事管理;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倡导自愿无偿献血,降低血源安全风险,推进临床合理用血。二是继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光明扶贫工程”、 尿毒症患者透析工程和白内障复明工程,推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积极支持和有序促进社会办医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健康需求。三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在年内要竣工投入使用,实现整体搬迁。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完工,县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开工。同时,抓好2018年卫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四是切实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继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申报2019 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同时组织好已获得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按期通过省级验收。五是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切实做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防伤医事件发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深化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和管理。

6、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继续落实省州健康扶贫措施方案,加大《元谋县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落实力度。全面加强对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倾斜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深入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9类15种大病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做到应治尽治,提供救治后的康复和健康管理,巩固救治工作成效。积极争取“三个一”建设项目,补齐基层服务短板。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内容落细落实,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麻风病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返贫。加强健康扶贫动态系统管理,推进医保、基层信息等系统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高数据监测、分析和应用效率。持续组织开展好健康扶贫义务诊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贫困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7、继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工作,积极主动引导群众接受服务管理有序生育、优生优育新机制。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综合节育率保持在80%以上。二是巩固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划生育属地管理责任,健全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职人员;每个村(居)委会配备至少1名计划生育宣传员,社区增配1名以上流动人口协管员,多渠道提高报酬待遇,稳定宣传员队伍。三是加快构建计生家庭发展体系。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年底前,县内所有按要求应配置母婴设施的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均要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母婴设施;医院等其他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不低于80%。抓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全面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级公立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1个。

分别是:

1.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元谋县人民医院;

3.元谋县中医医院;

4.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

5.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

6.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

7.元谋县江边乡卫生院;

8.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

9.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

10.元谋县平田乡卫生院;

11.元谋县新华乡卫生院;

12.元谋县老城乡卫生院;

13.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

14.元谋县凉山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5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4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26,39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2.68万元,占总收入的27.24%;事业收入19,069.77万元,占总收入的72.24%;其他收入136.89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24,143.13万元增长2,25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医疗单位事业收入增长2,388.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长695.41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下降828.1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25,75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9.45万元,占总支出的87.36%;项目支出3,256.20万元,占总支出的12.64%。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23,621.76万元增长2,133.89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支出的基本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99.45万元。与上年20,357.85万元对比增长2,141.60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业务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6.20万元。与上年3,263.91万元对比减少7.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3%。与上年的6,299.10万元对比增长790.46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项目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0%。主要用于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14家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1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4%。主要用于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14家单位人员工资、卫生计生项目业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5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14家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纳入决算公开14家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预算的86.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的9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74.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13万元,下降29.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1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2万元,下降45.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各项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0万元,占66.03%;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占33.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2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网络支出的邮电费和办公材料印刷费等办公经费支出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工作业务开展中的办公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14家单位资产总额34,09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25.88万元,固定资产14,236.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971.38万元,无形资产172.22万元,其他资产387.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32.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9.3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093.44

13325.88

14236.67

5971.38

172.22

387.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货物支出56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3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8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101111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4家单位汇总).pdf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pdf
元谋县人民医院.pdf
元谋县中医医院.pdf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pdf
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pdf
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pdf
元谋县江边乡卫生院.pdf
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pdf
元谋县老城乡卫生院.pdf
元谋县凉山乡卫生院.pdf
元谋县平田乡卫生院.pdf
元谋县物茂乡卫生院.pdf
元谋县新华乡卫生院.pdf
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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