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828020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1000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肩负着本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街建筑、临街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洗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市政管线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区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处理审批;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负责依法征收市政、绿化、环卫等方面的费用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一年来共讲廉政党课3场,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

(2)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一年共承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县政协委员提案8件,信访局转办信访件5件,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率100%,满意率100%。

2、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1)健全和完善全面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2)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全力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3、重视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1)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三是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2)强化思想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注重思想道德教育。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局29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换证培训,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增强。

(3)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抓机关效能建设。

4、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县城管局挂包联系老城乡老城村委会,挂包干部24人,挂包贫困户62户,挂包村委会辖大安村、大空村、大哨村、老城村、公路梁子等22个村小组,2018年以来,县城管局严格按照省州县关于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做好贫困户帮扶工作。

加强领导,积极履行职责。一是摸实贫困底子,打好攻坚基础。二是因户施策,找准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因村、因户施策,做到对症下药,精准帮扶。三是坚持自力更生,突出攻坚主体。四是坚持每周职工会及扶贫日组织学习脱贫攻坚文件制度,做好干部职工政策培训。五是细化措施,精准帮扶。

5、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

(1)编制完成《元谋县创建云南省园林县城申报材料——主附报件》和技术片。

(2)申报了县人大、县国土局等28个园林单位,泷淇·紫溪苑、滨河小区等11个园林小区,增加县城区绿化面积。

(3)对元谋县城自然社会概况进行整体实地摸底调查,形成《元谋县城绿地现状调查报告》。

(4)完成我县创园工作服务单位采购招标工作,由服务机构为我局提供创园方面的技术性指导。

(5)完成县城园林绿化制度体系建设,编写《元谋县城绿线管理办法》、《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等其他园林绿化的规章制度。

(6)完成县城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湿地资源、树种资源、历史风貌、公园绿地分布情况、防灾避险绿地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编制完成《元谋县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调查报告》、《元谋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元谋县树种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

(7)根据《元谋县城公园绿地绿线图》在公园、广场、道路周边小游园设立界碑和界桩,明确公园绿地用地范围及公园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规范绿地建设以及依法爱绿护绿的精神。

(8)完成县域内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普查,调查区内共有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407株,其中单株古树76株(含名木3株),后备古树14株;古树群2个,已建档挂牌并确定责任单位的古树名木有90株。

6、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1)加大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着眼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来,共规范占道经营、骑门摊摊点800余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08份,处罚占道经营70户,暂扣物品1000余件。没收非法小广告70000余份,清除各类小广告、喷涂2500余处,拆除路沿石边坡、保坎70余处,通过整治,市容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彻底解决了过去摊点多、乱、散的局面。

(2)加强城区渣土管理工作。全年共处罚渣土车乱倾倒、污染路面803台次,批评教育密闭不严、车容不整350台次。

(3)强化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提升人居环境”要求,从源头上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共拆除户外广告、条幅、墙体广告270块,对无主的不达标招牌当场给予拆除,对违规悬挂商业性条幅广告发现一起,清理一起。为了方便市民发布信息,我局在城区重要路段统一制作设置7块便民广告张贴栏。

7、环卫清扫清运保洁工作

(1)对环卫市场化承包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服务的保洁公司实施的602431.42平方米清扫保洁面积和67个垃圾箱体、473只垃圾桶的垃圾清转运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要求清扫保洁率100%,做到“五无”“六净”标准,垃圾清运处理率100%,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垃圾容器和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杀。

(2)做好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工作,对每天入库的垃圾进行压实和定期填埋以及消杀工作,上半年累计完成14400余吨垃圾入库工作,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做好垃圾处理厂停用前后库区的场平工程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停用后无任何垃圾进场。

(3)对县城区主要路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和洒水降尘、洗扫作业,确保环境卫生质量达标。

8、垃圾处理服务费收缴工作

全年共计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226.18万余元,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收费工作任务。

9、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1)全年共计更换自损路灯200余个,修复路灯控制系统故障30余次,调整亮、熄灯时间6次,确保路灯亮灯率98%以上。

(2)实施龙川街、中兴街、元通街路灯线路更换修复350余米,元双公路被盗路灯电缆铺设工程590米、凤凰大道猿人谷景区段被盗路灯电缆铺设工程600米;实施源达路50盏太阳能路灯维修及更换元部件工程;元祥街北面中段新装路灯8盏。

10、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1)做好城区管辖范围内绿化行道树木的日常管护,定期开展修枝剪叶,施肥、除草、浇水、打药等日常工作。全年绿化整体修剪6次,施肥4次,除草8次,打药4次,协助保洁公司冲洗道路路面6次,清洗行道树及绿化带灰尘12次,洒水30余次。

(2)对元双公路好日子酒店人行道实施绿化工程,铺装人行道223平方米,种植黄金菊50多平方米;县城区补植补种行道树90余棵,绿化及绿地内补植树木30余棵、黄连翘730多平方米。

(3)继续做好对源达路12975.84平方米绿化带及2362棵绿化树木的绿化公司管护服务管理考核工作。

(4)加强县城区窨井盖、雨篦子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计更换破损窨井盖20个,修复及更换安装地漏21个,沟盖板34块。

11、公厕管理工作

对城区权属我局的元通街公厕、小游园公厕、发祥路公厕、元谋宾馆外公厕和凤仪、凤凰湖公园公厕等9座公厕,聘请专人负责,按照卫生标准每天清洁3次以上,及时更换维修损坏设施,定期对4个移动公厕进行维护,保障功能完善和正常使用。督促业主对凤凰湖公园配套房公厕3座进行维护管理,保障正常使用和干净整洁。

12、坚持依法行政

全年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582件,其中一般程序70件,简易程序1512件。没有一件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结案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5辆。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18年年末单位实有车辆25辆,其中:垃圾车8辆。洒水车4辆,洗扫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执法电瓶车4辆,执法车2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1辆、猎豹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5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减少2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3.38%,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用存量资金安排的其他收入,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费、绿化管护费部分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8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26万元,占总支出的69.67%;项目支出267.45万元,占总支出的30.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09.27万元,比上年增加21.64%,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40.4万元,比上年减少56%。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协管员人数增加导致劳务费增加及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委托服务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即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委托服务费、绿化管护费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股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614.26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费100万元纳入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股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0.40万元,减少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费、绿化管护费2018年部分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在2019年1月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支出30万元,城区免费公厕管理维护及城市管理维护费支出37万元,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支出166.9万元,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赔偿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费23.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539.79万元对比增加58.90%,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用融资安排和存量资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5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8.43万元,工伤保险1.18万元。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8.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36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7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协管员劳务费及保险,车辆燃油费及修理费,办公费、复印费、水电费、电话费、工会经费及城区基础设施维护费、免费公厕管理维护费、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经费、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2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住房的2.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32万元,由于单位的特殊性,我单位所用车辆垃圾车、洒水车、洗扫车、路灯维修作业车、执法电瓶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均不属于公务用车,决算在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工作交流减少,压缩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55万元,下降5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54.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交流减少,压缩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督查、清理垃圾处理厂库区垃圾、城区生活垃圾转运楚雄焚烧相关事宜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56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25万元,固定资产510.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0.07

53.25

510.05

23.5

417.41

0

69.14

0

0

0.7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交通费用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垃圾处理场交由城管局试运行后,挖掘机、装载机、自卸式汽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由于没有专项的资金来源,只能在城管局其他交通费用中支出,到目前为止车辆共计25辆。由于2018年劳务派遣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数增加,为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五大保险,致使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为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区绿化树木补植补种,农药化肥及管护费成本增加,公共场所垃圾桶、果皮桶的摆放、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城区路灯管理维护的不断投入,使城市维护费和城区路灯维护费支出增加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 8 月 26 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1111



城管局(扫描决算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