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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829020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701000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2.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

3.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4.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

5.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6.科学合理申报县域内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布建设置和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四个年”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 正 规 化 建设

1)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在职工会上组织交流心得体会2次,组织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织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要求向全体党员和联系点讲党课4次、微党课2次、与各队室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4次,掌握民警思想动态;积极开展组织生活。积极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健全组织机构建设,元谋县森林公安局多次积极请示汇报,经中共元谋县委批准同意,元谋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了党组,设立党组书记1名,党组成员3-5名。党组的成立,加强党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有效增强森林公安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经总工会批准同意成立了元谋县森林公安局工会委员会,并按照“工会章程”及时组织选举出第一届工会委员,更进一步规范了关爱和关心民警工作。

2)积极开展“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形,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为有效抓手,分别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今年我局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次。二按照县委要求进一步肃清“候新华赵海仙严重违法违纪和恶劣影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三是开展督查检查。2018年开展督查检查6次,上报督查月报12期。四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为官不为”、“不作为、不担当”等专项整治和公安机关“加强纪律教育整治突出问题严守纪律底线树立警营新风”专题活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查摆班子存在的问题5个,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8个,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整改销号制,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3)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加强年”工作,加强阵地管理

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一是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加强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使每项工作都有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网络安全专题会议4次,网络安全大检查4次,尤其是微信、微博、公安网的管理,对全体民警、辅警进行教育,严防违法违规操作的情况发生。三是重视舆论宣传,加强阵地管理。鼓励全体民警积极投稿,2018年我局上报的稿件省级采用21篇,州级媒体12篇,县及媒体及元谋警方微信公众号采用80余篇。通过新闻宣传,展现了森林公安民警的积极有为精神、团结干事的精神风貌。

2.关注民警的思想状况,确保严管队伍与关爱民警双统一、双推进

我局注重关心爱护民警,局班子适时开展民情恳谈,真心倾听民警心声,了解民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目前我局民警队伍思想状况整体是稳定、健康的,绝大多数民警对职业初衷、工作状态以及和谐警民关系都能客观公正地认识。一是有很强的进取意识,能够主动学习,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有很强的责任意识。绝大多数民警都能尽责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三是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都能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于律己。为了保证民警能力充分发挥,我局采取了一些关爱民警的措施:一是组织全体民警到县医院进行健康体检,提早发现、提早预防;二是开展主要领导到科级干部家访,向干部家属通报干部本人在单位的工作业绩,了解干部家属思想动态,征询干部家属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进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信任,对干部家庭内外出现的一些不良倾向和发生的问题矛盾,及时帮助化解,使干部没有“后顾之忧”。

年内,元谋县森林公安局有1名民警获县委表彰为“棚改先进个人”、1名民警获县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干警”、1名民警获县委表彰为“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名民警获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员”、2名民警获元谋县森林公安局党组评为“优秀党员”。

3.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1)认真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森公传(2018)61号通知及《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的通知》(云森公传发{2018}33号)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警力126人次,出动警车35车次,检查入山人员260人,登记入上车辆120余辆,查处违规用火10起,警告教育15人。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重点巡查坟山墓场185个,重点巡查林场3个。通过开展全面巡护工作,我县在整个清明节期间共发生了5场火灾,查处行政案件1件,立刑事案件3件,破2件。

2)深入开展“平安四号”严打整治保护森林资源“利剑”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开展“平安四号”严打整治保护森林资源“利剑”行动工作。截至10月25日,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159件。其中,立刑事案件16件,破9件,取保候审6人,拘留5人,逮捕2人;受理行政案件143件,查处行政案件115件。收缴罚款8.91万元;查处林地面积737787平方米,收缴木材1.4148立方米,木炭600千克,没收野生动物死体109只。

3)铁腕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执行“象牙禁令”的重要批示精神,从维护我国正面形象和重信守诺态度等方面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想,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备战,扎实推进。不断加大对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的打击力度,确保生态安全、物种安全,努力为我县跨越式发展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和法治保障。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147人次,车辆55辆次,各乡镇派出所、交通、邮政等部门共出动82人次,车辆21辆次,对全县邮政、快递、工艺品店等200多个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对61个重点场所以及物茂土林自然保护区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宣传教育10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

4)全力做好两会期间我州林区安保维稳工作

紧紧围绕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为创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按照公安机关“五个严防、三个不发生”的部署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和各项打击整治行动,抓好预警防范,强化风险评估、应急处置,严防发生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事件,确保做到“不发生暴恐案事件、不发生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和在全国全省范围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坚决打赢全国两会”林区安保维稳这场硬仗,圆满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森林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安保维稳期间,共出动警力105人次,车辆36辆次,立刑事案件3件,破2件。

5)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森林督查工作

自森林督查案件开展以来我县坚持“三个全覆盖”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属实并移交的线索。及时、准确、公正的查处各类涉林案件,有效遏制破坏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势头,进一步树立执法权威。自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以来,元谋县林业局共向我局移送森林督查案件线索39个,立林业行政案件30件,查处1件1人,行政罚款3594元,立刑事案件3件。出动人员496人,民警359人,车辆162次。

4.认真履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

局法制室发挥执法活动监督、案件审核把关的职责,严格遵守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部门兼职法制员、刑侦负责人、专职法制员和局领导四级审核审批制度。一年以来,法制室共审核评查案件41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31件),提出不同整改建议60余条。对个案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主办民警,发出法制通报12期。法制室五次组织民警到县法庭参加主办侦查人员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旁听,4位民警参加全州森林公安局新警综平台运用培训,2名法制民警参加全州森林公安局法制培训,3名民警参加指纹信息采集培训,1名民警到清华大学参加2018年度领导干部执法能力提升培训,1名民警参加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第三届“森林卫士杯”演讲选拔比赛,1名民警参加元谋县委宣传部组织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演讲大赛,参加按照县委普法办要求,科级以上民警个人上网开展干部“在线学法”活动,我局组织相关业务培训5次。

5.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年来,元谋县森林公安局认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把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纳入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当中,将平安林区创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上升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内容,提升了全县平安林区建设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一是切实加强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止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配合打击毒品犯罪和林区禁毒宣传三大职责,充分发挥林区禁毒工作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和“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三是加强跨区域警务协作,切实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转移,不断夯实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基层林业站所职能作用,继续开展以“三情”、“四网”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与禄丰武定、永仁、牟定、大姚等县建立了案件协查和治安管理协作机制,建立了跨区域警务协作。一年来,通过与毗邻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的合作,先后成功查获多起非法运输木材案和盗伐林木案,跨区域警务合作效果显著。

6.基础设施建设和警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稳步推进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经多方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县财政局已于7月份下达2018年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31万元,目前元谋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19年5月可投入使用。

二是原办公用房为1989年1月建设的老旧楼房,因涉及棚户区(二期)改造工程,原办公用房现已拆除,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通知要求,已于2017年8月初搬迁至原招商局办公地点,目前的办公场所无法满足当前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值班备勤、日常实战训练等警务活动的需要,拟建设附属楼一幢,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已通过,并得到了县发改局的立项批复,县政府同意安排204万元资金支持元谋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建设,该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将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9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

三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管理使用好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落实警务督察制度,定期发布督察通报。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警用配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四是全年共争取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9.51万元,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8.77万元,从县林业局争取资金10万元,用于保障全局执法办案工作,有效补齐工作短板;严格遵循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和审批程序,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杜绝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和无目的性;

五是积极争取,辅警力量得到充实。通过积极争取,年内县人民政府同意给20名工勤人员编制,用于招聘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目前已招聘入职辅警人员9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严重不足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2016年11月起我县退休人员已全部移交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1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88万元,占总收入的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2万元,增长37.07%。主要原因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民警工资增加。

按收入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2017年决算

377.41

377.41

0

0

0

0

0

2018年决算

517.33

510.88

0

0

0

0

6.45

差异

139.92

133.47

0

0

0

0

+6.45

分析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民警工资增加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民警工资增加

 

 

 

新列公益性岗位科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10万元,占总支出的86.08%;项目支出5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3.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7万元,增长30.79%。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民警工资和公益性岗位工资等,项目支出调减辅警人员和调整其经费列支科目。

按支出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17年决算

360.92

273.01

87.91

0

0

0

2018年决算

391.62

337.1

54.52

0

0

0

差异

+30.7

+64.09

-33.39

0

0

0

分析

对比增长30.79%

增加民警工资和公益性岗位工资,对比增长23.48%。

调减辅警人员和调整其经费列支科目。对比降低37.9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66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主要增加民警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主要是新增公益性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9%,人均2.6万元。

按支出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基本支出合计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决算

273

246.57

26.43

2018年决算

330.66

291.66

39

差异

+57.66

+45.09

+12.57

分析

增长21.12%

增加民警工资等,对比增长18.29%。

新增公益性岗位工资,对比增长47.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列支科目调整变动,辅警经费支出由项目支出科目变动到基本支出科目。

按支出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项目支出合计

公共安全支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森林管护费

林业执法与监督

2017年决算

87.91

 

59.54

28.37

2018年决算

54.52

8.33

24.06

22.13

差异

-33.39

+8.33

-35.48

-6.24

分析

对比降低37.98%

对比增长100%。

对比降低59.59%。

对比降低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对比,增加24.26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为民警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辅警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02万元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64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1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2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6%。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24.06万元;

8.农林水支出27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9%。主要用于林业支出273.43万元;

9.驻防保障支出1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5.01万元。

实际支出按结构占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外交支出

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农林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385.18

0

0

0

22.01

32.66

18.01

24.06

273.43

15.01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100

0

0

0

5.71

8.48

4.68

6.24

70.99

3.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6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的20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为执法执勤车辆,车辆超负荷运行,各种损耗较大,维修费用较高,车辆开支费用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36万元,增长2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5万元,增长7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万元,下降32.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为执法执勤车辆,车辆超负荷运行,各种损耗较大,维修费用较高,车辆开支费用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万元,占78.59%;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占2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7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开通了警务通业务,二是公务用车为执法执勤车辆,车辆超负荷运行,各种损耗较大,维修费用较高,车辆开支费用较大。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谋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25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8万元,固定资产82.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33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52平方米,账面原值15.1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4.57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8.41

162.68

82.22

 

35.75

 

46.47

0

13.33

0.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8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701111

 



元谋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29101920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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