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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民政局关于对元谋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03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民字〔2019〕40号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16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缪春雷、罗冬、李翠林、花显林、李会芹、李燕、李如彬、杨湘、永保云、朱林武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安定村委会、点连村委会成立社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54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5月制定了《元谋县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当前乃至今后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县委、县政府在《元谋县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试点采取分级选点、分层次推进的方式进行。2019年,先选择黄瓜园镇的点连、安定2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探索路径,总结经验。从2020年起,由各乡(镇)每年确定不低于辖区总数5%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在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人口状况及变动趋势、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试点目标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选择1-2个行政村,按照“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开展试点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在我县条件具备的行政村普遍推广试点经验,实现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普及,社区基层民主协商、村务监督自治机制日趋完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元谋县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任务、试点范围、试点步骤,对时间节点作出了规定,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县级各部门。县委、县政府要求各试点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强化队伍支撑,抓好督查督导,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根据上述情况表明:你们提出将安定村委会、点连村委会撤销,组建社区的建议已经列入元谋县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感谢你们对我县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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