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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9060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水复〔2019〕18号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0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段继龙、马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从严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道环境治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州委、州政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为了元谋县的绿水青山,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从严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道环境治理的提案,县水务局及时进行了研究商讨,采取了大量措施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出台了《元谋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将河长制督查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协同县人大、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河库渠“清四乱”落实情况等为督查重点,专项督查元马、黄瓜园、老城、物茂、江边、平田等6个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河长制工作;协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河库渠“清四乱”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促进水资源的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印制河长制宣传材料6000余份在全县范围内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对河库渠管理保护意识、理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河库渠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计划拍摄一期河长制专题宣传片,将我县推行河长制以来的典型做法和进行总结提炼推广,目前正在筹备中。三是及时制定了《元谋县龙川江流域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四是请示县级总河长及时召开了元谋县2019年度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会上,部分乡镇和部门也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目的是让各级各部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县委习雁书记对河长制“清四乱”专项行动,“清水行动”等做了具体要求,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工作中,县水务局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水务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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