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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0410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0〕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元谋县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推进“810”民生工作,精心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元谋县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①大力促进就业,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各项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帮扶,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00人。(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②鼓励创新创业,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扶持创业创新,全面落实税收、金融、人才等支持创业政策,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900万元,扶持创业262户。(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增加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对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①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发展入手,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发展蔬菜25万亩,优质水果14万亩,实现制繁种、花卉产值分别达1.2亿元以上;稳定烟草种植面积,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认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3.11万亩以上,义务植树110万株以上,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扶贫,选聘生态护林员147名,重点抓好核桃、花椒、桃李、蜜桃、云南红梨等特色林产业发展,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1000元以上;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着力抓好生猪、本地黑山羊、肉牛、肉驴、土鸡为主的绿色生态牧业发展,畜牧养殖产值达7.6亿元;加大渔业标准化推广力度,使淡水渔业产值达8000万元;培育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鼓励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10乡镇人民政府)

②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农民工返岗服务保障、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等各项工作。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新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62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100人(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0人;城镇新增就业32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2000人(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11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26000人(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2600人)。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增加贫困家庭收入。(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等,10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③全面根治欠薪顽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履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④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认真抓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兑现落实,确保粮食直补、农机具补助等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补到农户,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10乡镇人民政府)

⑤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扎实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推进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拆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2.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目标,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85%以上。实施学前教育项目建设10个。(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在全县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工作,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对全县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完小)自下而上组织自评、县评抽检,通过达标评估,实现95%以上学校达到合格标准。(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州县一体化办学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与江苏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和元谋臣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作,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加强与上海信息技术学校、上海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沟通对接,搭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平台,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送读上海中职教育工作。抓好中职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义务教育职教班招生任务。实施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项目,继续加强与曲靖民中合作办学,深入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10乡镇人民政府)

(4)认真落实学生补助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助学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助学金、免学杂费;高校教育阶段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奖励、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几类学生资助政策,达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建设元谋县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将学前教育信息化纳入元谋县2020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针对2-6岁适龄学生的教育大数据基础平台,服务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教师和家庭,打造数据集中、安全可控、覆盖各教育参与者、融合各种硬件设施和教育内容的在线服务平台,填补元谋县学前教育管理服务领域空白,通过大数据应用,提升我县幼儿教育办园质量。(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3.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1)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持续推进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建设。新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62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100人(户)。(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就业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数据融合,强化技术支撑,实现线上线下招聘信息、岗位需求、技能培训、转移输出的精准对接,让更多的服务事项能够直接办、网上办。(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4.社保扩面提标工程

(1)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0.9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0.7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0.4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75万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总工会等,10乡镇人民政府)

(2)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落实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利企惠民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及时调整兑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稳步调整提高城乡居民门诊、住院、生育和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5.健康元谋建设工程

(1)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控措施,提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率,疑似患者检测率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率达10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州平均水平以下;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规范管理率达75%,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80%;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实现乡镇覆盖率达9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100%。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完成HIV抗体检测12万人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有效率达90%。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00%,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6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县级有关部门,10乡镇人民政府)

(3)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万分之1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5%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两癌”筛查率达2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率达75%以上。扎实推进县妇幼保健院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验收。(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4)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力实施健康元谋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以上。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巩固医联体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按照“一州一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努力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有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中药饮片300种以上,中成药80种以上,能开展适宜中医药技术11种以上。70%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100种以上,配备中成药60种以上,95%以上能开展针灸、拔罐、推拿按摩、刮痧、艾灸、穴位敷贴及穴位注射等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彝医药门诊服务量占总门诊服务量的35%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6)促进大健康产业提质增效。实施元谋县中医老年康复护理中心项目,巩固和完善医养结合工作。充分利用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的成果,挖掘、保护、利用全县中彝医药资源。继续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拓宽服务范围,确保医疗卫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大健康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7)全力实施健康扶贫 攻坚行动。认真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继续落实好省州县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疾病管理率不低于95%,28种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继续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制度,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贫困人口就医行为,规范转诊转院办理程序,确保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村卫生室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公立医院达到脱贫巩固标准。(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6.环境提升惠民工程

(1)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8.4%以上;国控省控地表水优良率达到80%以上,消除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龙川江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面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主要污染物全面完成州下达目标计划;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23%以上;森林覆盖率达48%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草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县和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实现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行政村州级生态村创建全覆盖。深入推进元谋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元谋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湿地保护面积达1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达70%以上。(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全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目标,实施青山绿水城乡洁净工程;全力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支持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全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绿地率达3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3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0%和100%;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乡村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7.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相关工作要求,将姜驿乡白果村委会阿谷租村(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元马镇丙华村委会乌龙庄村(地质灾害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华乡新平村委会新村和团坝村(地质灾害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列为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着力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做好年度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牵头部门:县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姜驿乡、元马镇、物茂乡、平田乡、新华乡人民政府)。

8.养老托幼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50%,在县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配备相关诊疗设备和医务人员。成立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协会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关心关爱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布局。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以护理康复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一是重点推进元谋县老年人护理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870万元,床位200张,预计2020年底完工。二是启动元谋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360万元,床位66张,预计2020年底完工。(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3)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认真落实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家庭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婴幼儿抚养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60%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惠民实事

1.“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要求和“交通强国”建设目标,全力抓实抓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任务。“建好”农村公路:全县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40公里,对行车隐患路段实施2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5座危桥进行加固改造;“管好”农村公路: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路长制”覆盖率达100%,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立案率达100%、查处率95%以上;“护好”农村公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养护大中修工程当年实施完工、合格率达100%;“运营好”农村公路:持续巩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巩固通邮率100%。(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应急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控辍保学巩固行动。贯彻落实《元谋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巩固教育精准脱贫成果,盯紧教育脱贫重点和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督促乡镇、村委会、学校,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县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确保2020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团县委、县妇儿工委,10乡镇人民政府)

3.基本医疗卫生补短板行动。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行动,按照分批分期的建设要求,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完成州级下达的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心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任务。力争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争取1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创伤中心通过省级验收。为辖区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全县完成无偿献血983人次,献血量294900毫升。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个,培训医疗卫生人员500人次。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不断夯实医疗卫生基础。(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乡镇人民政府)

4.公共文化服务惠民行动。积极推进《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五年规划(2019—2023年)》及《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全力保障实施好州下达我县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提升改造)项目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国家第五轮文化馆评估及第二轮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实现达标率在原基础上有提高;全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在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有所提升,持续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及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全县专业院团完成96场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加强对159支业余文艺队的扶持力度,支持鼓励业余文艺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出活动。(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全民健身惠民行动。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足球场地的实际需求,规划总投资1500万元在8个乡镇建设14块社会足球场,其中:105米×68米的11人制足球场1块,县级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1块,30米×18米的5人制足球场12块。同步安装健身器材5套;建设健身步道5公里;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不少于7场(次)。(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6.殡葬服务改革提质增效行动。一是加快推进总投资600万元的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加大姜驿、新华、羊街、凉山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殡葬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年内实现我县火化区全覆盖,全县辖区内所有人员死亡后进行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全县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墓安葬率、火葬区内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或接近100%,全面杜绝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土葬现象。(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7.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动。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运用和完善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强化对“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政府12345政务平台转办投诉举报的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全年投诉办结率提高到96%以上,积极参与探索消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县级人民法院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诉前接受法院委托先行调解消费矛盾纠纷。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扩大社会宣传,加强法制建设,教育引导消费者知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创建活动,实现逐步覆盖全县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和重点经营场所,有效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带动广大经营者自觉学习法律、自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开展诚信承诺、自觉完善消费维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实现商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各5家。(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8.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全力以赴抓好2019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2月底全面开工建设,5月底前全面竣工;2020年改造任务于2月底全面启动,6月底全面竣工。(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中国移动元谋分公司、中国电信元谋分公司、中国联通元谋分公司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9.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巩固县、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法治文化服务中心作用,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组织执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场次;办理律师代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等法律服务900件;承担“一村(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7000人次。实现全县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到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10.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行动。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严防“错保”、“漏保”,做到应保尽保;精准认定特困人员,稳步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急救难”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元救助”管理机制,着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对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974元发放,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74元发放,重点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做到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保障和改善;精准认定医疗救助对象,优化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3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排出任务清单、排出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年完成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县政府督查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何绍才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地震局、县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方案实施。县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2020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县级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县级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有关乡镇和单位,工作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由各牵头部门以文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细化分解下达,文件或责任书抄报县政府督查室。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按季度进行通报,于2020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由各牵头单位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督查要求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评依据。

(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212409,邮箱:ymxzf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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