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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0703030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467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本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减排目标的落实。 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 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 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 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 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 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 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 含遗传资源 )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 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 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 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 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 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4个内设机构(属股所级即:办公室、宣传法规股、污染防治股和自然生态股)和2个直属机构(元谋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股所级干部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2020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认真抓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持续推进大环保格局。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单位和社会群体的环保职责,切实提升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意识,形成环保工作一盘棋的大格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改革,加大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维护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

3.狠抓环境质量改善。继续加大城市扬尘和小微企业分散污染源整治,完善建筑场地扬尘监管机制,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省、州要求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监管,确保我县江边和大湾子两个断面水质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均达要求,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

4.切实做好污染减排。一是继续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治污设施建设,强化环保执法,尽快建立环保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继续突出县污水处理厂这一重点,定期对县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监察、检查及进、出水口水质监督性监测,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确保州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申报和包装力度,通过项目实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5.切实维护环境安全。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等各类环保专项督察巡视审计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销号和巩固提升工作。加强重点企业和行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辐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6.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环保“小手牵大手”“开学第一课”“环保小卫士”“每月环保日”等多种形式,增加宣传的趣味性和参与度,多形式、多角度的进行宣传,增强城乡群众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7.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我们将持续从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完善环境舆情的监测引导体系等全方位入手,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完善生态县考核实施办法,持续加大生态文明考核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的占比,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巩固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86万元),下降68.53万元,下降20.02%,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县财力有限,行政人员绩效工资2000元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500元未纳入预算,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3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33万元(本级财力342.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0.86万元)下降68.53万元,下降20.02 %,,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县财力有限,行政人员绩效工资2000元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500元未纳入预算,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2.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3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0.86万元)下降68.53万元,下降20.02%。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县财力有限,行政人员绩效工资2000元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500元未纳入预算,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55.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等运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34.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险、医疗补助2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4.41万元。与2019年对比:支出减少较大的是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节能环保支出318.30万元,2020年因我县财力有限,行政人员绩效工资2000元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500元未纳入预算,所以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34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

301工资福利支出314.51万元(基本工资支出90.9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03.39万元、奖金支出4.33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8.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8.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3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4.41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5.62万元(办公费支出0.45万元,水费支出0.2万元,电费支出0.5万元,差旅费支出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劳务费支出0.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退休费2.2万元)。

与2019年对比:30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9.88万元(2019年384.39万元),减少的原因:因我县财力有限,行政人员绩效工资2000元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500元未纳入预算,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去年增加1.35万元(2019年24.27万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后随着工作业务量的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三)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2人次。

减少原因:本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不该接待的活动一律不准接待,从源头上控制了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71.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71.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后,我分局的职能职责有所改变,加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增加了工作量,下基层深入企业和乡镇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次数增多,导致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财力有限,2020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5.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4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4.3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35万元,增长5.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量增大,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6月30 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467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63002555743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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