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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0709004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附件4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项目

二、立项依据

我县已于2020年2月1日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至5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气温迅速增高,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农事用火也将进入高峰期,火源防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县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省、州、县2020年防火命令宣传的力度及广度,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努力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情火灾的发生。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在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各乡镇、成员单位、国有林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切实支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性,不能有丝毫松懈和疏忽大意。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辖区内所有护林员、专业扑火队员、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必须全员上岗,履职尽责。要严格落实部门负责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林区涉林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对联系乡镇、国有林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二)全方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结合自身实际,要针旅游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村入户、进社区(村委会)、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短信、横幅、标语、车辆、宣传品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要在林区路口、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常识,时刻提醒注意防火,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自觉性。积极倡导群众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的祭扫方式。

(三)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节”、“州庆”“五一”前后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时段,各乡镇、国有林场要针对高火险期火灾隐患增多,森林草原火灾易发、扑救难的特点,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要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等“四条防线”,对特殊人群严加监管,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对于火灾易发、多发的区域,要及时清除重点地段的可燃物;清明节期间,要切实加大传统上坟祭祀等行为的引导和管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山上、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在防火区域内违规用火行为要结合《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四)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要强化工作落实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的火灾隐患。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对火灾隐患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深入联系乡镇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各督查组要对部门履职、宣传教育、人员在岗、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准备等方面及时开展查访,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执行是否严格、到位、有效,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踪问效。

(五)全力开展巡查和打击行动。清明节期间,森林公安要安排足够警力及时开展武装巡查,增加巡查人员,增大巡查密度,增长巡查时间,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严打击肇事者。

六、资金安排情况

全年,按照“三三制”配备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的要求,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县共计投入829万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其中:投入34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全县260名县乡专业扑火队员工资,达到了“五统一”的要求;投入150万元资金,采购灭火机、水泵、个人防护服等一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物资设备及扑火人员个人防护装备;投入16万元资金,专门用于防火工作宣传;投入80万元资金,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投入100万元资金,继续使用84个野外高清摄像头全天候对全县山林进行监控;投入143万元资金,用于购置1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皮卡车)。由于加大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的投入力度,各项防扑火措施、制度、经费落实到位,防扑火专业队伍建设经费有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有序,为抓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针对“清明节”前后一星期左右的时间,各乡镇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派出护林员对辖区内的坟山等重点地段进行全面巡查,一旦发现上坟扫墓群众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制止者要严格进行处罚。

(二)“州庆”、“五一节”期间针对流动人员剧增,特别是外出旅游踏青的人员,各乡镇要加强辖区内旅游景区、主要交通沿线的巡查,对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增设森林防火检查哨卡,堵住火源入山路径,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各乡镇要把林区内及林区周边开工建设的项目工程列入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对象进行防范。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四)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各乡镇要安排人员24小时带班和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如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从2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止,实行森林草原火灾零报告制度,各 乡 镇 要 在 每 天16:30前 向 县 防 火 办报告当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五)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火险天气形势,严格按应急预案(方案)要求开展防控工作,护林员必须全员上岗,专业扑火队员必须全员待命,确保自身安全;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经费保障、机具和物资、通讯联络、运输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实施“重兵扑救、小火大打”,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对火场的有效控制。与此同时,在火情火灾的处置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项目实施成效

自从进入2020年森林防火期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了森林防火有序开展。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逐年提高,社会公众或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8%。

(一)领导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有保证

县人民政府分别与10个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县指挥部与27个县级成员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针对清明、州庆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再次强化组织领导,针对五一节期间进入林区、林地边缘踏青旅游人员增加及农业生产性用火增多的问题进行了专门安排。

(二)落实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有人抓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按照辖区、责任区,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林权所有者、中小学校及驻林区施工单位。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责任制的落实,始终做到事有人办,山有人管,火有人打,责有人担,切实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关键性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出实效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是整个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是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进入去冬今春防火期以来,我县积极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元谋、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采取流动宣传的形式,利用黑板报、手机短信、发放教育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悬挂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刷新防火警示碑牌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注重宣传的权威性、持久性、广泛性、群众性和针对性。

(四)加大投入,森林防火工作有保障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资金投入是基础,措施是关键,队伍建设是保证。我县按上级森林防火配套资金使用管理及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县级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共投入森林防火资金829万元。其中:投入340万元支付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队员工资;投入16万元用于印制《森林防火责任书》、《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宣传标语、五色彩旗等宣传用品;投入150万元用于购置灭火机、照明灯、阻燃服、水泵、消防水带等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投入143万元用于购置防灭火应急车辆;投入80万元资金,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投入100万元资金,继续使用84个野外高清摄像头全天候对全县山林进行监控。由于加大了森林防火资金的投入力度,各项防扑火措施、制度、经费落实到位,防扑火专业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有序,为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依法治火,森林防火工作重法治

我县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公安局在查处火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中主力军的作用,在春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期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派出民警配合县级专业队对重点林区、路段开展巡护。清明节期间对全县城镇面山、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旅游景区景点、重要路段、重要入山入林路口、坟区林区开展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武装巡护管控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克服人少、事多、经费紧张等困难,尽心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建设元谋的秀美河山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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