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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3)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5)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6)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8)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9)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 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9年度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73名(含下设机构10名、派出机构41名)、事业编制3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个下设机构(行政执法大队)、10个派出机构(乡镇监管所)、设15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2018年末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2人,其中公务员66人,机关工人6人。2019年末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1人,其中行政人员70人(公务员64人,机关工人6人),事业人员1人。增减变动1人,其变动原因为(1)年内调入县内其他部门2人;(2)年内在职转退休3人;(3)年内外单位调入3人(含事业人员1人);(4)年内外县调入1人。事业人员增加1人,今年10月从外单位调入事业人员1人。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与财政统发工资实有人数一致。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企业开办三天行动”、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等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培育新增市场主体2630户,净增1365户,完成全年任务数10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率分别达92.36%、95.3%、95.31%。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72户。向有关部门推送“双告知”信息35期。5家部门归集涉企信息1318条。完成6户个体工商户90万元的首次创业贷款申报工作。
2.着力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完成新商标注册申请10件,新申请专利63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53件),已受理55件。邀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为全县果蔬种植及加工企业25户、相关成员单位20家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对质量提升中表现突出的2家企业进行了表彰。抽检建筑用红砖13批次(含空心切块1批次)、化肥20批次、钢筋5批次、成品油10批次、内墙乳胶漆1批次、小家电产品12批次、混凝土输水管2批次。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45批次、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73批次、州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批次、食品加工小作坊等县级抽检258批次。完成州级药品监督抽验27批、省级药品监督抽验15批、化妆品国家级监督抽验4批、医疗器械省级药品监督抽验5批。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3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3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例。抽检县内生猪产品、火腿、新鲜猪肉17批次、餐厨剩余物20批次。免费检定农贸市场、蔬菜市场、医药行业各型秤具815台(把)。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市场乱象整治,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校园安全周等特殊纪念日为重点时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消防产品市场、果蔬市场、中药配方颗粒、“保健”市场乱象、建材市场、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互联网及户外广告、日用塑料制品 、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查治理、“蓝天保卫战”、电力价格、明码标价、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非洲猪瘟防控、野生菌、毒性中药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过桥米线放心消费”、计量器具、认证市场、短斤少两、电动车市场、“散乱污”企业、娱乐场所、中高考市场等32项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
置演练。出动执法人员2330人次,执法车辆1168辆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454户次,检查监测各类广告221条次,开展行政约谈11次,约谈各类市场主体154户次。发放宣传材料2.2万份,动员悬挂标语1200条次。开展各类培训11场次,参加培训人员2080人次。发放检查告知书220份,责任改正通知书31份,监察指令书11份,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风险点13起,督促隐患整改34起。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台账173户。抽查各型秤具213台(把),在全县农贸市场设置公平秤5台。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11批次。取缔场外蔬菜收购商贩13家。监督销毁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48公斤。跟踪检查药店37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1家,跟踪检查率达100%;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37家,跟踪检查率达46.8%。新增规范药房40家,累计达标96家,累计达标率为72.72%。新增“农村便民药柜”15个,累计设置28个。建成药品阴凉区共79家,覆盖率达100%。1233户餐饮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其中:透明厨房591户、视频厨房13户、隔断厨房629户。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各5个,受理投诉举报229件,办结226件,办结率98.7%,争议金额438.7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8.53万元。查办案件9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4件。收缴罚没金额32.84万元。
4.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强化排查整改。通过开展“主题党日”、职工会、党支部会、约谈会、发送《致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党员的一封信》、发布“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签订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每日学、考试,采取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LED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微信订阅号宣传、设立举报电话、召开行业经营者培训会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职党员干部职工承诺率达到了100%。组织每周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28期、每日一学120余期、考试8次。局机关制作固定展板1块,固定宣传标语2条。在全县农贸市场制作宣传专栏21块,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18场次、培训群众1616人。在全县大型超市、药店、监管所大门悬挂永久性横幅标语23条。认真办理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部门交办的线索、建议、提示、整治通知书等27件次,交办事项整改落实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认真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对全系统2013年1月1日以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等市场监管领域的一般程序违法案件791件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5.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强化专项整治,用活“四项谈话”,“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全面推开。召开干部理论例会20余场次、组织3名党员干部参与县委举办的2019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二期示范培训班,举办为期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1期,培训党员174人次。实现规范化达标创建支部5个、创建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州级“小个专”共产党员经营示范(户)店1个。组织党员到州、县法治教育中心开展现场警示教育3场次,实现了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党委领导下基层讲党课7场次,受众200余人次,举办形势政策教育培训1场次、先进典型教育报告会1场次。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对2018年度涌现出来的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6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公开表扬。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比赛,收到干部职工创作的散文1件、论文2件、诗歌2件、摄影作品集1册、书法作品2件,有2名参与手机摄影大赛的干部职工获得三等奖。迅速组织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正按既定部署稳步推进。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份、承诺书62份,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71篇。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集中整治。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问题,查找出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问题4个、班子成员存在问题20个、干部职工存在问题135个。对照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存在问题,查找出班子存在问题3个,干部职工存在问题104个,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清单,每月整改销号。整治过程中约谈班子成员4人次,约谈各机构负责人25人次,约谈干部职工30人次,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5人次。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对巡察反馈四个方面29类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6.群策群力,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全力开展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工作,合计包保89户,需签订协议86户,已全部完成协议签订工作,有28户已搬离库区。二是全局63名干部职工挂包69户贫困户235人,已脱贫65户225人,未脱贫4户10人,计划今年脱贫3户9人。一年来已投入帮扶资金1.52万元、办公用品一批。三是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600万元,向上级争取专项转移补助资金62.03万元。四是圆满完成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11次,保障28餐次,保障人数2155人次。五是圆满完成各项环境卫生、河道包保、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临时性工作。
7.精神文明创建持续推进、宣传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工青妇、老干部工作全面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3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85万元,占总收入的97.91%;其他收入32.10万元,占总收入的2.09%。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02.85万元,比上年减少9.27%,其他收入32.10万元,比上年减少26.56%;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去年财政用存量安排的资金摆在其他收入,今年其他收入只有相关部门给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62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4万元,占总支出的93.09%;项目支出112.53万元,占总支出的6.91%;本年支出1,628.93万元,比上年减少5.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6%,项目支出减少56.44%,其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为2017年结余的监管所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和食品安全检测车专项经费支出在2018年中形成支出,2019年安排的项目经费有限,仅只是开展正常专项工作的业务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内人员减少,相对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
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6.8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2.53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6.44%,其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为2017年结余的监管所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和食品安全检测车专项经费支出在2018年中形成支出,2019年安排的项目经费有限,仅只是开展正常专项工作的业务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培育新增市场主体2630户,净增1365户,完成全年任务数103%。2.着力推进质量强县。(1)抽检建筑用红砖13批次(含空心切块1批次)、化肥20批次、钢筋5批次、成品油10批次、内墙乳胶漆1批次、小家电产品12批次、混凝土输水管2批次。(2)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45批次、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73批次、州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0;(3)完成州级药品监督抽验27批、省级药品监督抽验15批、化妆品国家级监督抽验4批、医疗器械省级药品监督抽验5批。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3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3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例。(4)抽检县内生猪产品、火腿、新鲜猪肉17批次、餐厨剩余物20批次。(5)免费检定农贸市场、蔬菜市场、医药行业各型秤具815台(把)。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市场乱象整治,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各类专项整治和利用各种宣传日进行宣传,并制作粘贴各种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4.持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完成新商标注册申请10件,新申请专利63件(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53件),已受理55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对比减少5.32%,其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结余的监管所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和食品安全检测车专项经费支出在2018年中形成支出,2019年安排的项目经费有限,仅只是开展正常专项工作的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支出,完成国家、省、州、县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工业产品质量抽检方面支出以及开展市场监管方面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宣传资料印制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及财政对工伤保险补助基金支出。
6.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0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食品药品安全事务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7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0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单位行政成本支出;二是因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三是每个预算单位只预算1辆公务用车的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83万元,增长39%。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2万元,增长4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是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攻坚年,我局共承担86户259人移民各种协议签约、搬迁入住即“十包”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水电移民按期完成并顺利推进,我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安排公务车辆频繁用于开展水电移民工作,致使车辆运行燃油费、修理费及公务接待费明显增加;二是2017年中央食品安全检测车项目在2019年实施完成并交付使用,车辆运行费也同时增加;三是年内物价上涨,2019年为机构改革年,上级各种调研增多,产生的接待费也随着增加。四是因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7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投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8万元,下降3.17%,下降主要原因分析:年内在职人员调出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投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6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9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6.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6.43万元。本年度我单位的办公用房划给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根据元财字[2019]92号文件,核减房屋及土地固定资产7432平方米,资产账面价值906.43万元,使房屋资产比年初减少98.46%,房屋面积比年初减少98.4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2.85万元,其中项目经费88.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7.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5.44万元。2019年支出1,62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40万元,项目支出112.53万元。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019年绩效自评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2019年各项目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一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登记注册便利化取得新进展。二是积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新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聚焦市场监管重点,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四是着力强化消费维权,消费环境不断改善。五是按照上级部门具体文件要求,综合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和检验机构的抽检需求,统一制定月度抽样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按计划完成各级抽样检测任务;六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核查处置等各项重点工作;七是关注民生,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日常风险监测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抽样操作程序,保证抽样程序合法。
在2019年项目支出中我局有4个工作业务项目支出,在决算公开附表10至附表14中选取一个项目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2019年度单位其他收入32.10万元,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32.10万元,分别为:县烟草公司拨入协作办案经费1.50万元;州质检中心拨入协作经费5.00万元。县移民局拨入乌东德水电移民工作经费25.60万元。详见(公开02表)。
2.2019年末结转40.8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29.4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50万元,为县烟草公司拨入结转3.5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7.31万元,其中: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的中央补助资金29.41万元,县移民局拨入乌东德水电移民工作经费7.9万元。上下年度财政拨款变动率为-77.22%,其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综合绩效奖励102.25万元在2018年12月底拨入单位账户,未来得及兑现,形成资金结转,导致2018年资金结转与2019年资金结转上下年度变动较大。单位应加大预算执行力,及时形成支出,杜绝资金积压沉垫。
3.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32.45%,差异率较大,其原因分析为:因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
4.“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6.16%,其原因分析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单位行政成本支出,严控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在今后的“三公”经费管理中,严格执行预算,精确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本年度我单位的办公用房划给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根据元财字[2019]92号文件,核减房屋及土地固定资产7432平方米,资产账面价值906.43万元,使房屋资产比年初减少98.46%,房屋面积比年初下降98.41%。二是2019年度以前,单位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2019年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自2019年1月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反映的是已提折旧和已摊销后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