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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06012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0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1000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4)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6)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11)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建筑业增加值增速、房地产经济指标、招商引资指标、固定资产指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城乡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29亿元,规划面积85595.56平方米,目前,该项目新建道路路基、雨污管网铺设已完成,其中:凤翔大道、东一路、南城街东段已完工并通车;四方广场(含地下人防工程)正在进行顶板钢筋浇筑,莲花广场正在进行混凝土垫层施工,莲花广场配套公厕已完工;改造道路中凤翔街道路扩宽及人行道铺装已全面完工,马街南路(元马古镇段)排水管道已铺设完毕,正在进行龙川街(元马古镇段)排水管道铺装,完成投资4954万元。元谋县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984万元,规划面积7.14公顷。目前,项目一期已完成进站道路,主广场石材铺装、绿化种植、路灯安装等工作,正在开展公厕及配套管理用房基础施工,完成投资2856万元。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水平.城市亮化平稳推进。四是抓民生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巩固公租房分配入住率,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顺利完成,加强城市供水保障。五是以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六城同创、美丽县城为抓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陈腐垃圾处置、城市生活污水处置和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方面工作。六是窗口工作取得新成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人民防空工作成效明显。七是其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完成水电移民挂包任务脱贫攻坚工作等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公务员10人,机关工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人,事业工人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41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43.87万元,占总收入的71.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74.64万元,占总收入的28.21%。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的17,806.87万元减少9,388.36万元,减少52.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了棚户区改造的专项债券资金12,000万元,而本年度没有这项资金拨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65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8万元,占总支出的9.76%;项目支出6,004.95万元,占总支出的90.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的18,484.50万元减少11,829.87万元,减少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12,000万元,而本年度减少了这类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68万元。与上年对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比上年的621.28万元增加28.40万元,增加4.57%,增加的主要原因的按照政策规定人员工资每年正常晋升调整增加和因工资增加而相应增加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4.95万元。比上年17,863.23万元减少11,858.28万元,减少66.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12,000万元,而本年度减少了这类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水体和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1.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一水两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8.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住房认定技术费和住房安全牌制作、乌东德移民安置工作经费和凤凰湖公园夜景亮化提升工程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75.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滨江大道和滨江长廊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滨江休闲长廊一期、二期一标项目、棚户区改造征收代办拆除项目、滨江大道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后续购房补贴等项目经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46.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规划州级补助、2018年城市公厕州级补助项目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56.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发祥路破损路面修复、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翠峰小学门口道路建设项目、元谋县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东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等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56.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公共厕所建设项目、龙川江(凤凰大桥段)堤顶绿化建设项目、凤凰湖夜景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付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提升工作经费;城市建设支出55.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馆博物馆周边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达源通路(G5高速公路联络线)城市路灯改造项目、“四馆”周边停车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155.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源通路(建科国际城)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款、污水管网巡查人员工资、完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在线监测氨氮分析测量仪购置、2019年上半年污水处理厂运维费和排水管网清淤费;代征手续费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2.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装修工程项目、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贴息等;棚户区改造支出27.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23.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危改专项贴息和农危改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利息;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79.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清理拖欠的各类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7%。比上年5,680.16万元减少1,250.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棚户安排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财政负担部分49.16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82万元、职业年金5.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8.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8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支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17.54万元、“一水两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4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6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6%。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和支付滨江休闲长廊建设项目、城市公厕建设项目、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翠峰小学门口道路建设项目、元谋县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龙川江(凤凰大桥段)堤顶绿化建设项目、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凤凰湖公园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贴息、农危改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利息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7.70万元,支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贴息81.54万元,支付农危改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利息41.78万元,支付本年度住房公积金36.1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指标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二是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水电移民资金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6万元,下降3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44.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指标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二是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水电移民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占48.98%;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占5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交由国投公司管理后,支付本年度办公用房租金6.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18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4.43万元,固定资产21.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90.7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89.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0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万元。划拨给元谋县国投公司房屋建筑物2986.26平方米,账面原值403.7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88.67

2164.43

21.21


4.92


16.29



3.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项目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实施。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不断提高对支出预算绩效的认识,认真将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的实施,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为98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涉及专用名词)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不涉及专用名词)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1111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住建局202011050343340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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