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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2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0〕27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树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交通部门解决108国道大多乐段安全隐患的建议》,已交元谋公路分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公路分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预算中除了固定的人员工资外,只有日常道路路基路面小修保养经费,所有资金均由上级部门按照养护计划使用拨付,未列入计划项目的无处置资金。对您提出的意见,元谋公路分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安全隐患专项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及时对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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