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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2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0〕25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朱林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世辉村永武高速桥高度不够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所涉及的路段属于黄瓜园镇乡道的领庄村委会公路,管理养护主体属于黄瓜园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二、我局就此事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表示,此处在当时恢复领庄村委会公路时已进行了开挖,现不能再继续下挖,否则将危及高速公路桥梁的安全。所以要降低路面和改变线路都无法实施。

三、永(仁)武(定)高速公路于2005年3月开工,2008年12月竣工通车,由于该条公路建成年限久,公路两侧耕地、民房已成型,现阶段进行改扩建将涉及到征地拆迁,建设难度十分大。目前只能按现状正常使用。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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