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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201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0〕15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姜绍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108国道至源达路、大沟完小路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08国道至源达路、大沟完小公路位于元谋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部门职责在于建、管、养、运营农村公路,城市道路不在交通建设范围内。而且农村公路建设量大面广,我县又不属于深度贫困县,目前自然村公路建设主要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对非贫困县自然村道路都还没有明确相关政策,现暂时无法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

但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我们也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计划,主动配合好相关责任部门完成该条路的硬化。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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