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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彝族年放假和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218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彝族“火把节”“彝族年”放假的通知》(楚政通〔2020〕3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彝族年放假和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彝族年放假和2021年自治州成立纪念日、火把节、彝族年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彝族年:12月21日至22日放假,共2天,与12月19日(星期六)、12月20日(星期日)周末连休。

二、2021年自治州成立纪念日:4月15日至16日放假2天,与4月17日(星期六)、4月18日(星期日)周末连休。

三、2021年火把节:8月2日至8月4日放假,共3天,与7月31日(星期六)8月1日(星期日)周末连休。

四、2021年彝族年:12月20日至21日放假,共2天,与12月18日(星期六)、12月19日(星期日)周末连休。

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按照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工作要求:2020年彝族年(12 月21日至22日)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守相关纪律,留足工作力量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年末大收官、村“两委”班子换届、水电移民、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不断档、不停滞;要强化安保维稳属地责任,努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彝族年放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可在节后适时安排补休。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值班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2020 年彝族年值班安排情况于2020年 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 19:00前报县委综合科(电话8211066,传真8211298)、县政府办综合科(电话8212976,传真8211643),县委、县政府将对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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