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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219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1〕2号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1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元谋县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810”民生工作,精心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元谋县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①大力促进就业,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帮扶,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6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20人。(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②以创业促发展,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扶持创业创新,全面落实税收、金融、人才等支持创业政策,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720万元,扶持创业280户。(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③以社保兜底线,增加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对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①着力打好“绿色食品牌”,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实施“一二三行动”,加快推进“一县一业”,抓住种子端、电商端,推进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开展“三化”农业基地示范创建。2021年,获绿色、有机产品认证10个以上,绿色高效设施规模种植比例达25%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万亩左右;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7.8万亩左右;加快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推进生猪、肉牛、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发展,稳定发展蔬菜23万亩,优质水果13.5万亩,中药材1.58万亩,制繁种1万亩,花卉1.07万亩;稳定烟草种植面积,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认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4.5万亩以上,义务植树76.4万株以上,全力推进林业生态扶贫,选聘生态护林员100名,重点抓好核桃、花椒、红梨、蜜桃等特色林产业发展,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500元以上;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实现肉类产量2.6万吨;发展淡水养殖面积1.12万亩,完成水产品产量0.39万吨;培育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鼓励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增收。(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林草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烟草专卖局(公司),10乡镇人民政府)

②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1.53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0.58万人。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等,10乡镇人民政府)

③全面根治欠薪顽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履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④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认真抓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兑现落实,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补到农户,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10乡镇人民政府)

⑤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实施“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惠民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机制,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惠水平;积极探索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持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课程游戏化改革、一级幼儿园质量监测等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推动公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建设项目1个,晋级升等省一级示范幼儿园1所,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85%以上。加强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管理,提升幼儿园教育办园质量。推进“云之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缓解城区幼儿园“入园难”问题。(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推职业教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教改革20条,注重招生与就业并重、数量与质量齐抓、成人与成才协同、管理与发展共进,改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普职融合教育机制,深入推进综合高中试点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普通高中学生转读“三校生”制度,不断提高“三校生”高考成绩,推进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的实施。抓好中职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中职教育招生任务。(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10乡镇人民政府)

(3)认真落实学生补助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高中教育阶段助学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免学杂费;中职阶段助学金、免学杂费;高校教育阶段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奖励、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几类学生资助政策,达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10乡镇人民政府)

(4)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规划为目标,强化“楚雄教育云”的推广和资源运用,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效益,全面赋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扎实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普通高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元谋县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启动源达小学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10乡镇人民政府)

(6)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组织全民健身五项品牌赛事。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7场(次)。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其中二级0人,三级100人。建设科学健身指导中心11个。组织不低于1万人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卫健局,10乡镇人民政府)

3.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1)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面落实稳定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政策落实,优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以工代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3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持续推进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建设。新增“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80人(户),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100人(户)。(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一件事”打包办。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实现信息数据和资源共享,让更多的服务事项能够直接办、网上办。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做好用工岗位信息的收集、储备和推荐,促进农村劳动力更加充分就业。(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4.社保扩面提标工程

(1)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8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0.44万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等,10乡镇人民政府)

(2)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利企惠民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及时调整兑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5.健康元谋建设工程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流调、早排查”的“六早”防控措施,重点抓好疫情防控方案落实落地,加快局部疫情应急处置速度,抓实抓牢人员管控排查等各项措施,宣传贯彻落实《公民防疫行为准则》(科普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率,疑似患者检测率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率达10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继续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简称“双提升工程”),在县人民医院规范建设1个传染病、建设2间负压病房和2间重症监护病房;对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后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同级国家A类标准);对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进行改造提升。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全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州平均水平以下。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75%,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80%。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实现乡镇覆盖率达9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100%。全县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完成HIV抗体检测12万人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有效率达90%。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00%,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6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防艾委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县级有关部门,10乡镇人民政府)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暗访督查,压实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责任,确保在2021年达到创建标准。全县20%的乡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继续加强控烟干预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假乱俗”户外广告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防艾委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4)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70%以上,“两癌”筛查率达4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80%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扎实推进县妇幼保健院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达到省二级能力建设标准。加快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做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力实施健康元谋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较上年提高,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6)努力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实行)》;县级中医医院100%设置治未病科并正常开展工作;基层中彝医药服务量占总门诊服务量的45%。组织全县彝医药知识培训班2期、乡镇卫生院中彝医适宜技术培训班1期。(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7)促进大健康产业提质增效。制定出台《元谋县“十四五”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确保医疗卫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大健康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8)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继续落实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楚雄州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确保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确保村卫生室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乡卫生院和县级公立医院达到脱贫巩固标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10乡镇人民政府)

(9)拓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范围。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干部培训、高危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把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向学校、社区、农村延伸,通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因灾、因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每年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人数达总人口1%以上。(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

6.生态文明示范工程

(1)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各类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6%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减排降碳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计划。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23.83%;森林覆盖率达49%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草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和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实现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行政村州级生态村创建全覆盖。全力推进元谋土林国家级地质自然公园和元谋金沙江国家级自然风景区申报、1个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1个风景名胜区保护,湿地保护面积达7.33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达71.2%以上。(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实施农房抗震4户。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乡镇镇区和自然村(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和1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20%,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工程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抓好长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实施乌东德水电站库区消落区治理工程,加强生态湿地保护。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确保2021年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平方公里以上。经治理后的河道实现防洪安全、岸绿、景美的目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创建。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目标69项具体指标要求,切实将“美丽县城”建设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力争2021年我县进入全省创建名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7.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1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社区建设项。巩固提升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成果,力争2021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牵头部门: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养老托幼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促进养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全县10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关心关爱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布局。一是投资76万元,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其中:投资26万元,实施改扩建项目1个;投资50万元,实施消防改造项目2个。二是增加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占比达到40%以上,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三是推进示范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培育,重点开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探索“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四是开展困难家庭的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3)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认真落实《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成1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65%以上,婴幼儿抚养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65%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惠民实事

1.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建好”农村公路。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5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新建或改造桥梁3座;配合做好牟定至元谋、元谋至大姚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保障牟定至元谋、元谋至大姚高速公路按期开工建设。“管好”农村公路。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立案率达100%、查处率95%以上,推动“路长制”提质增效。“护好”农村公路。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养护大中修工程当年完工,合格率达100%。“运营好”农村公路。持续巩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巩固通邮率10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扶贫办、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控辍保学巩固行动。不断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乡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压实县级有关部门控辍保学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双线四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日常监测通报机制、专项督导工作机制、随机督查机制、问责追责机制等六个机制,切实解决抓住因学习困难而辍学、因外出打工而辍学、因早婚早育而辍学、因信教而辍学、异地就学辍学等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基本医疗卫生补短板行动。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元谋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力争县级公立医院建设1个以上卒中中心和1个以上创伤中心,力争县人民医院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省级验收。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在乡镇卫生院建设7个以上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3个以上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县完成无偿献血30万毫升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10乡镇人民政府)

4.公共文化服务惠民行动。积极推进《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五年规划(2019—2023年)》及《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全力保障实施好州下达我县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提升改造)项目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第二轮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实现达标率在原基础上有提高;全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在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有所提升,持续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及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推进民族民间文艺精品创作,创作一批具有时代性和写实性的精品文艺进行展演;全县专业院团完成96场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加强对159支业余文艺队的扶持力度,支持业余文艺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出活动,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建设旅游厕所5个。(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殡葬服务改革提质增效行动。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以殡仪馆为核心、乡镇公益性公墓和城乡公益性骨灰堂为基础、乡镇殡仪服务站为保障、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为依托的殡葬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6.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动。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运用和完善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投诉举报中心队伍和作风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先受理处置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件,强化对“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政府12345政务平台转办投诉举报的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全年投诉办结率提高到96%以上,反馈回复率达100%。积极参与探索消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县级人民法院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诉前接受法院委托先行调解消费矛盾纠纷。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宣传,加强法制建设,教育引导消费者知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县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5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个32栋409户5.03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10乡镇人民政府)

8.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巩固提升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好1个县级、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7个村(社区)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级实体平台作用,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完成2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开展普法、到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95场次;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820件,承担“一村(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7000人次。实现全县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到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9.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行动。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规范低收入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加大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比,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精准认定特困人员,稳步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急救难”作用;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平台,依托楚雄党建引领“治理通”中“困难救助(找政府救助)”专栏,让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申请救助事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负责、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持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儿童分类保障,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精准认定医疗救助对象,优化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10.“数字元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惠民行动。加快乡村百兆光网建设,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乡镇和农村地区延伸覆盖,行政村宽带网络接入能力达200M。加快县市主城区、乡镇、重点景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企业、医院、学校、交通要道、矿山等区域5G网络覆盖,推进5G在社会治理、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的融合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进5G在4A级以上景区、特色小镇“5G+智慧旅游”应用落地,5G基站力争超过200站。通过“补短板打基础、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三步走,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优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繁荣。(牵头部门: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电信元谋分公司、移动元谋分公司、联通元谋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元谋分公司,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排出任务清单、排出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年完成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县政府督查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何绍才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地震局、县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方案实施。县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县级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县级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由各牵头部门以文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细化分解下达,文件或责任书抄报县政府督查室。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按季度进行通报,于2021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由各牵头单位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督查要求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评依据。(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2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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