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224012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600000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州、县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决策、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指导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县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编制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全县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和渔政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动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9)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0)负责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1)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4个股室(12个站所),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发展规划股、绿色食品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环境资源股、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元谋分校农广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推广站、农机安全监理站、植保植检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好县委农办工作职责,统筹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社会治理“六个振兴”实施方案。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认定办法。认真落实《元谋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规划》,集中资金资源做特做优一产,做大做强二产,做美做活三产。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精准到乡、村、组,坚持走农业发展生态化、绿色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统筹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向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增长和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2021年,建成20个以上“一村一品”乡村产业振兴示范区;到2022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亿元,“一村一品”示范区建成比例达60%以上。

2.做精做优做强农业特色产业。依托国家农业科技高新区、省级农业产业园、“一县一业”蔬菜产业示范县创建,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全力提升蔬菜产业规模化、绿色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五化”水平,加快发展绿色、生态有机蔬菜产业,擦亮“中国冬早蔬菜之乡”名片。到2021年,全县蔬菜种植22万亩,产值达21亿元;2025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25万亩,产值超过30亿元。依托热带水果产业园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热带水果科技示范园和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名特优水果品牌,带动全县特色经济林果加快发展。力争到2021年,全县水果种植面积达14万亩,产值达12亿元以上;2025年种植水果16万亩,产值达15亿元以上。依托云南元谋种业科技园建设,发展壮大繁制种业。力争到2021年,全县发展制繁种面积1.5万亩,总产值达1.5亿元;2025年,制繁种面积2.5万亩,总产值达2.5亿元。引导农业企业和农户借助“云花”品牌优势,重点打造元马清和、老城那能等花卉产业核心区。到2021年,培育花卉种植大户30户,全县花卉种植面积1.5万亩,产值达1.5亿元;2025年,全县花卉种植面积2.5万亩,产值达2.5亿元。加快发展畜牧养殖业,扩大生猪产能,促使生猪存出栏量年均增长10%以上,2021年出栏生猪达到20万头以上。大力发展云岭牛、本地黑山羊、肉驴、土鸡为主的绿色生态牧业,到2021年,全县肉产品总量达2.2万吨,畜牧业产值8.5亿元。做活淡水渔业,到2021年,水产品总量达到0.5万吨,产值0.5亿元。稳定粮食生产保安全,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县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26万亩,产量稳定在10万吨。

3.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紧紧围绕构建“一园、两区、两镇、两带”规划布局,打造元谋县特色农产品(果蔬)加工产业园区,打造县域绿色食品加工集群,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到2021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达46亿元,增长12%;2025年全县农产品加工量达4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5:1。立足元谋资源优势,推广“绿色+”“特色+”“康养+”模式,结合“元谋人”远古特色小镇、元谋特色农产品(果蔬)加工产业园建设,依托“普登一华竹一大已保”沿线优美田园风光和土林资源,以田园综合体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引领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3个以上特色旅游小镇、5个以上田园综合体、10个以上美丽乡村特色旅游村、50个品牌农家乐,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业外延和内涵。

4.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编制元谋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以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高新区为引领,加快推进冬早蔬菜产业园、热带水果产业园、种业产业园、花卉产业园等“园中园”建设,争创国家、省州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园区建设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产业园、4个州级产业园、3—5个县级产业园,园区综合产值超过40亿元,园区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5.打好绿色食品牌。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打造“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鼓励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积极申报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增加有机产品和云南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占有比例,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参与云南省十大名品评选,创建元谋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产品品牌推广使用,促使品牌效应转化为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力争每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0个以上,入选云南省省“十大名品”3个以上。

6.组织实施一批农业重点投资发展项目。围绕农业产业建设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农村项目资金投入,2021年重点实施好“一县一业”蔬菜产业示范创建、特色优势蔬菜产业集群重点县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耕地轮作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批农业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抓投资,促增收,促发展,力争全年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7亿元以上。“十四五”期间努力争取把元谋县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发展资金1亿元。

7.继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各项改革。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积极推动绿色农机农业发展体系改革,全面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跟踪监管,发挥集体资产效益,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殡葬制度改革、“厕所革命”等工作 深入推进。加快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工作,提高全县城镇化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6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2.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53.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经费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2.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2.95万元(本级财力1762.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2.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从而导致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县财力有限,2021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项目资金主要依靠中央、省、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1.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7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6.9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2.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1127.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以及保运转等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1.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1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4次,共计接待25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之近两年来上级部门到我县下乡人员有所减少,且就餐人员均按相关规定缴纳了相应的伙食费冲减了部分支出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疫情及工作原因导致我单位下乡检查,外出开会、培训事项增多,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

1.项目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云农牧[2020]2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建立牢固的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屏障。根据元谋县动物疫病防疫体系现状及动物疫病防治目标任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确定采购强制免疫所需疫苗、实验室耗材,实验室检测样品采样补助,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红细胞液制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通过该项目建设,将会使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有效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实验室检测水平,对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2.项目建设内容:

(1)采购强制免疫所需疫苗;(2)验室检测耗材一批;(3)实验室检测样品采样补助;(4)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红细胞液的制作费。(5)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3.项目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工作,提高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建立牢固的动物防疫免疫屏障,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二是通过开展兽医实验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及时掌握防疫质量,为全县动物疫情动态及疫病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对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能迅速诊断,果断处置,使疫情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进一步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养殖场户依法实施强制免疫意识。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疫病扑杀补助发放率=100%;社会公众或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8.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19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56万元、邮电费4.6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2.38万元。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49万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从而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600111



附件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3.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24105852943.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