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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公开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226018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元谋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公开

元谋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已通过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元财社〔2021〕39号)文件的基金预算情况,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保障工作,现将2021年元谋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开:

一、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2021年元谋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5764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08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1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27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523万元。

二、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元谋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1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5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23万元。

三、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

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经办机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涉及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调整时,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四、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

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元谋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配合做好各项基金征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收入和稽核力度,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五、强化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

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时,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要合理安排基金支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严格基金管理及拨付程序,提高基金的使用绩效。

附件:2021年元谋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元谋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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