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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号建议(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90802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0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1〕35号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曹旭灿、张翠美、杨连忠、黑朝燕、郑志和、杨汝声、白云、杨惟、武慧、吴永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凉山乡政府门外道路挡墙进行修复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首先感谢你们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提得很好,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研究,成立了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并将提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初步的答复方案,吴副局长于5月15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州养护补助资金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县道、乡道50%的资金由州级统筹安排用于水毁大中修工程项目。其余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根据各乡镇养护里程下拨养护资金,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鉴于县级养护资金有限,再加上养护资金属专项资金无法挪用,之前也未将凉山乡政府门外道路挡墙修复列入灾毁上报项目,所以目前无法对凉山乡政府门外道路挡墙进行修复,但之后我局也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并将该项目列入灾毁上报项目,待项目资金落实后,积极进行修复。

感谢各位代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彩霞,821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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