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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913030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1〕71号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8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洪亮、罗正娅、龙贻梅、刑开有、李自秀、闻国凤、安金强、白荣祥、白树兴、陶付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凹鲊村委会12个村民小组垃圾箱及垃圾清运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及投入力度。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我县先后实施了:1.保洁员制度,每个村委会设立至少一名以上的卫生保洁员,保洁员费用主要通过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解决:2.垃圾收费制度,多数村庄均按照每人每月1-3元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于本村环境卫生保洁、购买垃圾箱或修建垃圾池、开展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定期公开垃圾处理费收取、使用、结余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将农村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各村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将卫生保洁、垃圾收费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全面推进村民自治。

另一方面,县住建局也在积极谋划项目建设,2017年启动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该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元谋县农村“一水两污”基础设施建设,但后续由于社会资本方无法解决融资问题,导致项目未能继续推进,目前,县住建局已报请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解除与现有社会资本方合作关系,并计划重新采购新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到项目建设中。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积极推动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工作,同时,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招商引资、特许经营等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农村“两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由于县住建局目前暂无相应配套资金,故暂时无法解决该议案所提问题,建议通过由村民小组自行组织收取垃圾清运费解决生活垃圾清运经费问题。同时,待我县农村“两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正式启动后,县住建局将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以及生活垃圾清运设施配套,建立健全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建设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瑞成 1878846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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