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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1016014 公文目录: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州级

县级

乡镇

1

法规政策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2

法规政策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3

征收

启动要件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其他_

申请人

4

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人民政府

■其他_

申请人

5

征收

房屋调查登记

1.入户调查通知;

2.调查结果;

3.认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6

征收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1.论证结论;

2.征求意见情况;

3.根据公众意见修改

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县人民政府

■其他_

申请人

7

征收

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8

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9

评估

被征收房屋评估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10

补偿

分户补偿情况

分户补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11

补偿

产权调换房屋

1.房源信息;

2.选房办法;

3.选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12

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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