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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1115009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1〕8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蒋平、杨昌琼、文光才、李东炎、尹茂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县城岔街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推进元谋县爱国卫生创建县城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的监督管理范围,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大对县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整治力度,我局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国投公司对县城区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车位重新规划,标明停车泊位箭头,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并通过县各种平台宣传规范停车的管理规定。对车辆乱停乱的行为放采取教育劝离和处罚锁车相结合的措施,对路边临时停放的车辆,通过现场喊话教育,及时提醒驾驶人尽快驶离。对乱停乱放且无法联系到驾驶人的车辆,以及经多次劝导教育后仍然不听劝的驾驶员,采取锁车处罚措施。现我局已实行全天候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车辆乱停乱放已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对于你们提出的岔街小巷违规停放的问题,我局已逐步开展对背街小巷的整治管理工作,部分岔街小巷也已规划好停车位,且已安排网格员实行全天候的巡查监督,目前对背街小巷的管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督管理力度,常态长效管理,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综上所诉,在开展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工作中,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一定积极主动协调,认真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工作。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小孔159874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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