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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62900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发〔2022〕7号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7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利用县域资源优势,充分激发夜间经济活力,高效打造“活力不夜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元谋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用好用活元谋独特的夜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激发消费潜力,打造“活力不夜城”,努力提升城市开放程度和活跃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充分依托县内特色资源优势,聚焦旅游城市、特色小镇、商业步行街等,坚持以餐饮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购物为支撑、以旅游为带动、以亮化为辅助、以政策为保障,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的夜间经济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彰显元谋特色,丰富市民生活,充分释放夜间经济活力与魅力。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活力不夜城”为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在县城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力争形成繁荣活跃、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将夜间经济打造成为我县的一张靓丽名片。到2024年,打造5个以上夜间经济地标,打造3个以上夜间经济集聚商圈,打造1个以上聚“夜游、夜食、夜泡、夜购、夜演、夜赏、夜娱、夜宿”为一体的“八夜”产品综合示范区。

三、工作重点

(一)下大力气推进划行归市

1.高位推进划行归市。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多规合一、统筹考虑,认真研究空间合理布局、功能定位和市场容量,兼顾好市场需求和城市发展需要,强化划行归市,让行业聚集、产品聚集。细化划行归市方案措施,推进划行归市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2.合理设置摊点区域及经营时间。立足县城当下市场人气不足,商户难以进场经营的现状,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清洁的前提下,在原有市场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合理设置。在城区设置14个临时市场,其中:设置1个临时早市、7个特色商业夜市、3个夜间临时果蔬交易市场、3个露天市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15日前)

(二)打造特色夜间经济地标

3.打造特色夜间经济地标。围绕特色美食、古城风貌、民族风情、主题光影、科幻炫酷、文体竞技、跨界融合、活力时尚等主题,在金马坊、龙马天街四方广场、龙湖金街、建科商业步行街、元谋人世界公园,打造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广大消费者,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三)活跃夜间经济消费业态

4.丰富“夜游”体验活动。一是依托凤凰湖、凤仪公园、元谋人世界公园等,完善基础和服务设施,提升夜景灯光,增设灯光秀、水秀等景点。二是鼓励依托金马坊、元谋人世界公园等,推出以演艺、美食、露营、灯光、文化展示等夜间主题精品节目,开发夜间旅游消费“打卡”地。三是积极引导元谋人世界公园运营主体举办主题夜间旅游活动,带动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5.繁荣“夜食”特色餐饮。一是推动七棵树烧烤城、龙湖金街、凤翔冷饮一条街、金马坊综合街区等餐饮美食集聚街区建设,挖掘我县特色餐饮文化,积极引导街区内餐饮店规范经营,延长营业时间,打造小吃夜市,打造“深夜食堂”,满足游客和市民就餐需求多样化、个性化。二是避开商住一体综合楼,重点在龙湖金街、金马坊引入知名连锁餐饮入驻,打造咖啡馆、酒吧、西餐厅等休闲餐饮街区。三是推进夜间线上元谋美食专题活动,联合美团、饿了么等大型外卖平台增设元谋特色美食栏目,推进夜间经济线上美食专题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6.做强“夜泡”系列产品。围绕夜泡温泉、夜泡水吧、夜泡酒吧、夜泡音乐吧、夜泡书吧等主题,引导经营主题完善相关配套、延长产业链,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鼓励周末及节假日延长营业时间。(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7.打造“夜购”消费商圈。重点将龙马天街四方广场露天商圈培育成为休闲购物型夜间经济集聚街区,建科商业步行街打造成为网红商业一条街。在东门村廉租房小区外道路、元马镇中心幼儿园旁道路、元马镇胜利街尚锦苑小区外道路开设夜间经济特色农产品临时售卖区。鼓励商场、超市、连锁店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8.打造“夜演”视听盛宴。引进培育地方戏曲等具有吸引力和知名度的夜间文化艺术项目,促进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驻场秀、实景演出、街头艺术表演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的健康发展。依托体育馆、图书馆报告厅、金马坊乐楼等演出场馆,引进各类知名夜间大型演艺活动,开展各类音乐剧、歌舞剧、花灯等文化消费夜间表演。支持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开展露天街头表演,鼓励影院在周末节假日增加夜间电影放映场次。(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局、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9.开发“夜赏”系列产品。依托凤凰湖、凤仪公园、凤凰山、土林等资源,创新思路,通过招商等方式,创意开发龙川江县城段灯光秀、水秀、灯会等“夜赏”产品,激活人气。(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局、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10.丰富“夜娱”文化体验。加大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体育训练基地等文体场所使用频率,引进各类知名体育赛事,鼓励扶持体育场馆举办晚间武术、篮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夜跑、广场舞等各类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凤凰湖公园足球场、机关单位篮球场夜间开放。积极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各类资源,做好健身房、体育场馆等体育场所延时开放工作,推广夜间全民健身体育运动,促进夜间体育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11.培育“夜宿”品质休闲。积极推动在腾飞汽车营地打造露营帐篷营地,元谋人世界公园打造房车营地,探索开发夜间户外体验项目,建立景区时尚休闲的第二生活空间。(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四)创新监督管理模式

12.做好夜市试点工作。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在餐饮油烟污染监管方面,推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统一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13.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考虑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充实。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升我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元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使用,建立夜间经济管理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14.完善夜间经济软硬件设施。加强娱乐场所软硬件环境建设,避免同质化经营现象。完善夜间水电气供给和污水、餐饮油烟、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车点、夜班公交线路,延长针对餐饮等行业的垃圾清运时间,稳定水电气供应及网络服务等。根据夜间经济发展实际需要,优化夜景美化亮化方案,利用现有建筑外立面、喷泉、休闲广场等设施,增设照明设施,打造灯光秀效果;规范合理增设亮化设施、设置霓虹灯广告,营造浓厚夜间经济氛围;完善动线设计,增加洗手间、休闲座椅、指示牌等便民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15.加强夜间防控服务。加强对重点商圈、街区和场所的夜间巡控警力,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夜间安全保障水平。公安、消防和交通等部门加强协同合作,确保应急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夜间经济推进机构,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夜间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县各有关部门和元马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业态布局、统一协调管理。鼓励成立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组织和市场化运营主体,促进行业内外交流合作,推动发展与有效管理相结合。(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7月30日前)

(二)加强协调联动。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制定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业态专项行动计划,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夜间体育健身业态专项行动计划,县城管局负责制定划行归市及临时市场设置方案,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负责制定环境污染的监管措施,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订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管理措施,县交运局根据夜间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延长公交车运营时间具体措施,县财政局按县政府要求对夜间经济集聚商圈进行财政扶持,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夜间经济集聚区创业就业人员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30日前)

(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扶持夜间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并投入支持夜间经济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有一定规模的、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夜间经济市场主体项目,支持夜间经济市场主体品牌建设,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美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公共配电网,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局)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夜间经济的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突出整体营销,策划元谋夜间“美食地图”“娱乐地图”“旅游地图”,推广元谋夜游线路,讲好元谋夜间经济故事,立足各夜间经济街区定位,擦亮特色名片的同时,形成夜经济发展集成优势,适应多层次、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突出政府引导,定期不定期发放商铺美食等消费券,挖掘夜间消费潜力,激活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包容审慎监管,适度放宽夜市街区四至范围内的广告促销、广场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许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外摆位”试点。对从事夜间经营的特色行业,在夜间用水、用电及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实行部分税费减、免、返,降低商家夜间经营成本。鼓励引导商家薄利多销,靠人气激活财气,推动夜间消费平民化。对大学生、下岗失业者及进城新市民等群体,在小吃制作、民间手工艺技能等方面加强培训,从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自主创业,从事夜市经营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实“扶商”措施,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化便利化行政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六)强化督查问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跟踪问效力度,对未按时完成任务和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各配合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研究,对照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为报送的直接责任单位),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每年7月30日、12月30日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电话8212409,邮箱ymxzfdcs@163.com)。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有关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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