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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02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22〕12号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巩固和提升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突破,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启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6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保护、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州前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消费模式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生态文化更加浓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持续深化,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编制完成《元谋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并印发实施。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制定差异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政策和考核体系。持续推动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联动管理。加快推动“三线一单”落实落地,建立完善“三线一单”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空间化、信息化、系统化、精细化。加快乡镇开发建设,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到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

2.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配合州级落实好《楚雄州低碳“十四五”规划》,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着力提升工业、建筑和交通等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中和行动,有效控制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强生态农业增汇。大力开展国土全域绿化美化,提高林木蓄积量,增强固碳增汇能力,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和土壤的固碳作用。到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0%,城市公交、出租车使用新能源车的比例达到7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

3.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全力打造绿色硅光伏和“风光水储”清洁能源基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做精做优蔬菜、水果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畜牧支柱产业,做强做优冬繁制种特色种业,全力打造优质水果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冬繁制种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统筹发展。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到2024年,绿色能源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产值达100亿元以上,文化旅游绿色康养产值达150亿元以上。

4.构建绿色资源利用新格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开展能耗“双控”考核。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用地总量控制。到2024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降幅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全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5.5%以上。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三水”统筹管理,强化用水约束管控。加强水体断面分类防控,稳步提升断面水质。推进长江流域(元谋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开展金沙江、龙川江、蜻蛉河协同治理,加强治污治岸、水岸同治。强化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饮水安全监管,推进实施2个“千吨万人”和7个乡水源地保护。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24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2个“千吨万人”和7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地理界标及警示标志全面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率达100%;县城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和“零直排”,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超过90%;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

6.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扬尘和PM2.5、O3、NOX、VOCs协同治理。推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建材(水泥、砖瓦)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油站和汽车维修(维护)VOCs污染综合治理。强化车油路联合防控。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建设覆盖机动车排放检验、黑烟车抓拍、遥感监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配套建设移动源排放监管、互联网传输网络、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等系统,推进柴油货车等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强化城乡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土壤扬尘、堆场扬尘治理以及餐饮业、烧烤摊点油烟排放管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源。

7.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依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耕地保护。加强工矿企业综合利用率监管,实施有色金属矿采选、非煤矿山绿色化改造和清洁生产。加大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分区管理,开展城镇集中式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和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与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到2024年,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率达100%,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区、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场、重点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重点排污名录建立完成。

8.强化固废危废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管控。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及综合整治。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污染治理。2023年底前,乡镇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

9.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进农业循环发展和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收处,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到2024年,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规范有序,“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10.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加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与生态脆弱敏感区保护。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以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为导向,推进金沙江流域元谋段干热河谷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植被恢复。加强县城公园绿地、城郊绿地和绿化隔离地建设,推进县城生态系统恢复。到2024年,全县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2%,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人。

1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规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根据《楚雄州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0—2035年)》,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数据库,强化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加强生物、生态安全监管,严格生物物种资源检验检疫管理,严厉打击走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建立完善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到2024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5%以上。

12.强化生态保护治理。推进林草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推行“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林草督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力保护林草资源。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开展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推进退耕还湿、退塘还湿。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抓好河道整治及入河入库污染治理、库塘周边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五采区”立地造林。到2024年,全县森林覆盖率逐年上升,湿地保护率达65%以上,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3.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调查、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强化自然生态执法监督,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食野生动物、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强化对开矿、修路、建设、围填、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行为的监督。到2024年,全县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完成“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整改销号。

(四)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14.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和考核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等重大事项审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县级有关部门领导、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

15.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建立优化“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综合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强化空间环境管控、总量环境管控、水土和能源利用环境管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力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16.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加快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开展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矿产等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规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按照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多元生态补偿运行机制。健全生态价值转化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市场交易,实行生态产品提供者赋权、消费者付费。

17.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政府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磋商、诉讼、赔偿及生态修复。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排污单位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信息。

1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根据新修订的《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2023年,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五)培育生态文明良好风尚

19.树牢生态价值观念。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基。开展生态文明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等宣讲活动,制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宣传专题片,广泛宣传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果,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生态文化传播的良好氛围,树牢生态文明理念。

20.发掘地方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化主旋律,将地方生态文化与新时代、新理念有机结合,强化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力争“一村一品”,培育一批生态文化知名品牌。结合城乡、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推动生态文化落地见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文提升融洽发展,推动博物馆、主题公园、文化站和农村生态文化广场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生态环境宣传月”等系列活动。

2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把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学校、“道德讲堂”、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居民社区等,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开展环境日、地球日、水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和世界粮食日等生态文明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到2024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达92%以上。

22.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绿色餐馆、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和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高效产品,鼓励使用绿色、低碳、清洁能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生态文明各领域的建设投入,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工作,积极向中央、省、州争取项目资金。整合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专用的科学性。

(三)完善督查考核。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奖惩、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考促治、以考促改、以考促抓。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纳入对县级部门及10乡镇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附件:

1.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2.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表



附件1 元谋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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