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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4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民族和宗教两项具体工作。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事宜;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三是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工作,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四是依照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搞宗教渗透活动的斗争;五是指导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六是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和调节各类民族矛盾,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2021年共争取协调省州项目资金570万元,完成县项目资金争取任务600万元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极大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村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生活品质。通过美化、绿化和亮化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让普通农民群众能够体会到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依托乡村旅游,充分调动群众勤劳致富的主观能动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社会效益与村庄治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发展得到巩固。从整治环境脏、乱、差入手,促进乡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小康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小康示范村的发展路子,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达到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乡土人才培养等社会效益,逐步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文化特色旅游村,打造成为安居乐业的小康示范村。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小康示范村项目的实施,重点对竹林箐生态环境和保护和打造,同时提升村内基础设施水平,倡导和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未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经济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5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2万元,占总收入的0.3%。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44.42万元对比增加608.44万元,增长248.93%。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由本单位实施,以前年度是委托乡镇实施;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汇入水电移民工作经费2.52万元,去年没有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69万元,占总支出的31.58%;项目支出588.59万元,占总支出的68.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与上年246.98万元相比增加613.3万元,增长248.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77万元,增长22.98%,项目支出增加562.53万元,增长215.86%。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正常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由本单位实施,以前年度是委托乡镇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69万元。与上年220.92万元对比增加50.77万元,增长22.98%。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1人及正常工资调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8.59万元。与上年26.06万元对比增加562.53万元,增长215.86%。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由本单位实施,以前年度是委托乡镇实施。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的项目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元谋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经费17万元的支出进度。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极大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村民居住环境,提升农村生活品质。通过美化、绿化和亮化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让普通农民群众能够体会到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依托乡村旅游,充分调动群众勤劳致富的主观能动性,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社会效益与村庄治理: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发展得到巩固。从整治环境脏、乱、差入手,促进乡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小康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小康示范村的发展路子,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达到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乡土人才培养等社会效益,逐步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文化特色旅游村,打造成为安居乐业的小康示范村。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小康示范村项目的实施,重点对竹林箐生态环境和保护和打造,同时提升村内基础设施水平,倡导和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未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46.31万元对比增加613.97万元,增长249.2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本年度本年度增加1人及正常工资调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由本单位实施,以前年度是委托乡镇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6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9%。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的项目实施。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元谋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正常开展,所以迎接省级、州级检查验收示范县创建的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因我县财力有限,年初预算仅能预算县本级财力所能负担的支出,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86万元,下降3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6万元,下降4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6.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政策,压减单位行政成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4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迎接省级、州级检查验收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4万元,与上年15.94万元对比增加1.8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分析是元谋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正常开展,所以迎接省级、州级检查验收的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出差、下乡、办公费用的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01.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1万元,固定资产63.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8.21万元。资产总额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0万元由本单位实施,施工方存入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25.15万元,以前年度是委托乡镇实施。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64

37.91

63.73

29.18

34.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我局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注重绩效,支出审批程序严格,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为今后安排部门预算提供依据,总结经验、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2021年度决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检查基本支出,收集整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最终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2021年绩效自评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2701111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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