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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44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机关事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工作。

3、负责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管理、运行、车辆维护以及司勤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场所、办公用房调剂管理方案拟定、报审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县处级外来交流干部的周转房、机关食堂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务接待“载体”功能和机关事务辅政作用,在服务大局中主动融入,在推动发展中积极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机关事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1.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1)《楚雄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楚雄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管理方式。经排查,我县公务用车不存在车辆超编问题;各单位使用的公务车辆均按要求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和行业制式标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留用的应急保障车辆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均按上级要求安装了卫星定位设备,除事业单位部分未要求安装车辆外,其他已全部接入楚雄州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按制度进行日常申请、审批、调度、派车。坚决杜绝未批先用、用而不批、批用不符、核查补录等现象。

经各单位自检自查,用车单位都制定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建立了本单位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停放等管理制度,执行制度严格。用车单位在双休日、节假日公务用车均能按规定封存停驶,特殊情况,严格按规定审批,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县纪检部门和公车办在节假日期间通过楚雄州公务用用车管理信息化系统对我县公务用车进行网上监管及实地抽查检查,全面强化我县公务用车管理。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我县在2016年行政单位车辆机构改革,相应出台了《元谋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元谋县党政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元谋县党政机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2019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机构改革,相应出台了《元谋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元谋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元谋县事业单位和元谋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交通费报销标准的补充通知》《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调整方案>和核定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的通知》《元谋县涉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方案》等文件,经多次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4月16日发文执行。对车辆实行严格管理,合理配车,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车辆统一由县公车办监督管理。对于公务用车的配置,坚持不新增车辆,按更新条件及标准规范配置。

(2)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我县公车办自2020年4月30日划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目前由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股人员兼职,负责处理公车办日常事务、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车辆配置审批等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度通过楚雄州公务用用车管理信息化系统对我县公务用车进行网上抽查661次,发现违规用车134次,共收到各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整改报告134份,县公车办下发涉嫌违规车辆核查通知6份,下发全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通报2期。通过省州县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日常监管及全县范围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督查通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公务用车单位的规范审批调度用车行为,2021年,我县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扭转,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用车单位基本能按照规定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申请审批调度派车。在下步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一月一通报”制度,严格车辆管理。

(3)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运行情况

元谋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于2016年9月开始组建,核定车辆编制31辆,2019年事业单位车改后增加编制4辆,现有编制36辆(含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用车1辆),实有车辆29辆,司勤人员23人,因脱贫攻坚、工程建设、水电移民工作占用外,平台目前可用司勤人员6人,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平台管理股负责日常管理、调度。

2016年11月1日投入试运行,2017年1月1日正式收费运行。2018年3月,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信息化管理定位终端安装, 2018年5月正式启用“全省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2018年9月启用楚雄州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2月完成全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新老更替和定位终端更新,实现“全省一张网”系统无缝对接。按照“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要求,实现了公车申请、车辆调度、出行服务、费用结算“一站式”电子化平台便捷服务。自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搭建以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平台运转高效有序。2017年共派车外出708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22674公里,缴回财政租车费用404824元;2018年共派车外出792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21788公里,缴回财政租车费用391308元;2019年共派车外出889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54755公里,缴回财政租车费用529324元;2020年共派车外出1045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36061公里,缴回财政租车费用501063.89元;2021年至今,年共派车外出981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50353公里,运行费用460936.6元。

2.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1)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021年,我县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登记、统一配置管理、统一处置的“四个统一”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楚雄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标准核定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严禁超标准配备和超范围使用办公用房。二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清理盘点制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年初统筹调剂,年底清理盘点,数据收集,形成信息统计报表,定期向上级报告的工作制度,2021年9月完成了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信息收集、汇总、录入系统工作,实现了办公用房“一张网”管理。

(2)办公用房管理配置使用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通过多轮清理核查和专项检查,单位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无超标情况;无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不存在未经批准租用或出租办公用房的情况;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未收回的情况;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并及时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和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有闲置办公用房的,或机构撤销的,要求将办公用房移县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纳入统一调配管理,不得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

在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东南片区(二期)改造工作中,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棚改指挥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工作组,对全县闲置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从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我县现有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经多方协调,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对涉及棚户区改造和优化办公环境的23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配,圆满完成了县城棚户区改造东南片区(二期)范围内党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安置工作。2018年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统计管理工作,对涉及重要工作,办公地点需要变动的2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调配。2019年县政务服务大厅因服务大厅面积严重不足,多次被州级通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外(云南元谋种业科技园)租用服务大厅,现已完成报批程序、装修,于2019年10月初搬迁入驻。2019年3月应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对4家县级单位办公用房开展统筹调剂,开展了4次办公用房专项检查。2020年9月,对县教育体育局、团县委、县工商联办公用房进行了优化安置,确保既保障单位基本办公需求,又不超标违规。2021年3月对县医疗保障局办公用房进行优化安置,解决了县医疗保障局日常视频会议、接受应急指挥调度的业务需要。5月对县税务局闲置办公用房进行实地核查登记,便于调配乡镇办公用房的使用;6月对县地震局办公用房进行优化安置,解决了县地震局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设施设备、埋设和安装地震监测仪器的业务需要。

3.公务接待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机关工作的原则。坚持经济建设服务是接待工作的首要职能,我们更新观念,跳出狭隘封闭的“小接待”圈子,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经济活动,改进工作方法,牢牢掌握接待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开创“大接待”新格局。我中心从严控制和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公务接待经费执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审批流程,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突出简约俭朴、热情大方,既凸显了地方特色,又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2016年以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优质的完成了中央、省、州各级领导检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客商、蔬菜种业博览会等重要接待服务工作。2018年圆满完成中央民族歌舞团巡回演出等接待工作。2019年圆满完成蔬菜种业博览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及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等重要接待工作。2020年圆满完成省委巡视组进驻元谋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后勤服务保障等重要接待工作。2021年高质量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楚雄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进会;省政协调研楚雄州“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与有效利用”汇报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楚雄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2021年云南·元谋蔬菜种业博览会、元谋一中建校80周年庆祝活动等中央、省、州各级领导检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客商的接待保障工作。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及监督、监管、指导职能,于11月19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了元谋县公务接待礼仪培训班,通过努力,全县公务接待规章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总体接待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接待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2021年截至12月中旬共接待来宾195场次,3500余人次,使公务接待工作成为元谋加强对外交流、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和展示对外形象的重要平台,为领导机关顺利开展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省、州、县对公务接待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举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关于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和《元谋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等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审批手续、审批时限、用餐标准等,严格执行“一餐制”、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规范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的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用餐人数、陪餐人数,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推进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真正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2)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通过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同努力,我县公务接待标准执行进一步得到规范。一是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收到派出单位公函后,对口单位填写公务接待报告单,按程序请示报批,同意后方可接待,对无公函、无依据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二是从严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每次接待结束后,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任务清单能如实反映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就餐安排,牵头单位、陪同领导以及接待费用开支等情况,接待任务清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实行公务对口“一餐制”接待。按照接待对象来宾级别、工作性质和工作目的,副厅及副厅以上领导带队的各种检查、考核、督查、调研、视察等公务活动由我中心接待一餐,其余由对口单位进行接待,接待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接待结束及时填写接待任务清单。

(3)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全县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经费执行专项预算管理、总额控制、单独列支,无规定科目之外列支接待费的情况发生,费用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如不具备条件确需以其他方式支付的,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报销。每批次公务接待结束后,按规定及时结算,报销凭证包含公务接待报告单、公务接待任务清单、菜单、接待对象单位来函或县级接待工作方案、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即“三单一函一票”)等凭证,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4)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全省预决算公开监督系统公开全年实际接待经费支出、接待批次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元谋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一直整合在县人武部住宿区,共用县人武部食堂开展服务工作,主要承担着我县处级交流干部日常用餐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等工作职能。2019年1月,按照上级对人武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我县对县人武部办公区、住宿区进行了搬迁新建,机关食堂同步随迁。公务接待场所内部装修装饰、家具家电均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楚财资〔2018〕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严控制,报批县政府、县采购办批准后实施,不存在超标准配备的情况。

(6)公务接待监督管理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我县公务接待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定期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是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是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四是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五是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经费管理,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及时通报整改,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

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公共机构节能数据统计上报情况

我县列入公共机构节能直报系统的单位为100个,目前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数据的上报,各项指标均逐年下降。

(2)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情况

2020年我县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个(元谋县人民医院),2021年3月创建成功并领取证书,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3)“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

2020年我县“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为13个,已于2020年底通过州级验收成功创建。2021年我县“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为15个,目前正在实施阶段,我中心已在11月到各个创建单位开展了县级验收,为12月中旬的州级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2021年在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的牵头带领下,结合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通过集中观看直播、集中进行宣传等多项措施,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绿建未来”的宣传周活动主题扎实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节能减排,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5)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导精神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持续开展绿色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发挥好公共机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抓党建工作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一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安排,持续巩固和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提升年”工作成果,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部门职责,在推动工作上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不少于 1 次的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思想教育。中心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三是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重大活动、事项,及时召开班子议进行研究部署,广泛听取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班子整体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认真抓班子以及党员队伍自身建设。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实党建专干,适时对党建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领。通过“周集体学习”、“月主题党日”、“夜校学习”、“讲好微党课”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行真用,将党建思想贯穿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三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管理、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四是及时对照党费收缴标准核算党费,收缴党费,同时在党务公示栏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在党员大会上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布。

(三)扎实抓好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通过抓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建设,开展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坚持教育培训经常化,采取集中轮训、拓展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党员培训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和“党费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党群活动中心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到爱国主义教育长廊接受教育、到烈士陵园开展清明扫墓和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到水电移民和脱贫攻坚一线开展服务工作,使支部党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加饱满热情、务实作风投入到各项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为党员干部征订必要的学习书目,开展支部活动时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

(四)推动活动开展,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一是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学习教育活动,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楚雄历史、元谋历史相结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教育引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激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更加高昂的姿态推动机关事务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突破,为“一枢纽两胜地两园两区”建设作出贡献,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二是强化载体建设,丰富活动形式。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发动全体党员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条例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廉,让我中心党员干部加深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条例指导实践,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的能力。二是深入群众,立足基层,积极开展为基层办好事、实事活动,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组织职工捐款慰问帮扶建档立卡贫困;解决老城乡库南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元经费5000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挂包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平田乡平田村委会、老城乡库南村委会、卫生县城创建包保区域调研工作,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围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主题,组织我中心6名党员干部开展微党课讲解比赛,通过评选,推荐1名优秀党课选手和优秀党课课件上报县委组织部参与评选;开展“学习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七一”期间,中心认真组织相关活动,由中心党支部书记带队,到乡村振兴挂包联系点库南村委会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并为村党总支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社区活动。单位6名在职党员在张二村社区认领岗位6个,开展志愿活动12次。组织党员干部自愿捐款一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文明劝导1次结合部门实际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党支部向社会公开承诺了4实事,6名党员共向社会公开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8件,均已兑现承诺。

(五)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好“六个年”“十个一”警示教育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2021年中心持续深化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强化整改刚性约束,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制定出台了《元谋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调整方案》和《元谋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作风纪律相关规定,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干部职工做到“三个严查”,严查上下班纪律,严查工作状态,严查服务态度。同时,开展“纪在身边”典型案例学习,通报省、州、县违纪违法案例,对重点案例深入剖析,使党员干部深受教育,不断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奋战一线,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党员干部深入一线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工作,开门纳谏、问需于民,扎实做好水电移民工作,按照水电移民工作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好干部联系服务水电移民群众工作,认真落实“十包”工作责任,与挂包单位一起研究、共同推进,想移民之所想、急移民之所急、办移民之所事、解移民之所困。结合实际,积极帮助挂包移民完成民房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引导移民有序发展生产,增加移民收入;帮助阿加甸村配套好垃圾收集设施,健全村规民约,改善村庄环境;二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同时,按照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积极思考平田乡平田村委会脱贫攻坚后续帮扶措施,认真落实挂包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员进行全覆盖走访监测,主动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根据阶段性任务的变化,转变工作方式,2021年,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班子严格把关筛选,选派单位骨干1名派驻老城乡库南村委会担任第一书记,与库南村委会“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员推动村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整合各类帮扶资金、项目,积极推进老城乡库南村委会走向全面振兴。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线索摸排、组织建设等全面安排部署,严格推进落实。四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高点站位,主动服务大局,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州县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水电移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挂包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挂点宾馆酒店和挂包街道商户包保责任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高效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五是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县委重要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注重目标导向,注重问题导向,注重过程导向,注重结果导向,找短板定标兵,扬长项立标杆,让“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真正成为推动中心发展的有力引擎。班子成员通过商议讨论进一步压实责任,各项任务指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大比拼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向前推移。同时加强问责问效。为进一步保证大比拼工作“追赶一个标兵,争创一项标杆”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量化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认真分析落实。强化单位内部股室大比拼,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六是积极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深入挂包联系贫困户和水电移民群众,对负责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离任村干部、开展常态化走访,深入了解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尽力为群众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七是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按照“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等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挂包片区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网格挂包责任,入户发动宣传,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群众对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社区吹哨,单位报到”活动,认真完成社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社区为引导,共整治包保区域环境卫生乱象30余处,清理凤凰郡小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20多吨。同时,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相关措施,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会同区城管、市监等职能部门集中执法力量,针对包保区域重难点和薄弱环节,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全面提升凤凰郡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通过激励手段,有力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参与积极性和参与率、分类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接待股、公车平台管理股、综合服务股4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其中轿车14辆,越野车10辆,商务车3辆,皮卡车2辆,中巴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31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其他收入1.1万元,占总收入的0.35%。我单位总收入312.59万元,比上年的456.61万元减少144.02万元,减少31.54%;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款收入311.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比上年的456.11万元减少144.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收入;行政运行拨款收入143.15万元,占拨款收入的45.9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款收入141.4万元,占拨款收入的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占拨款收入的3.34%;卫生和健康支出8.66万元,占拨款收入的2.78%;住房保障支出7.89万元,占拨款收入的2.53%。差异原因在于我单位于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6辆,2021年只购置了1辆,用于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用车,2020年有行政人员4人,2021年只有2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收入也随之减少;其他收入1.1万元,占总收入的0.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31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9万元,占总支出的54.47%;项目支出142.15万元,占总支出的45.53%。2021年,我单位总支出312.24万元,比上年的456.7万元减少144.46万元,下降31.63%;其中:基本支出170.09万元,较上年193.3万元减少了23.21万元,占总支出的54.47%;项目支出142.15万元,较上年的263.41万元减少了121.26万元,占总支出的45.53%;其中:行政运行拨款支出143.16万元,占总支出的4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占总支出的3.33%;卫生和健康支出8.66万元,占总支出的2.78%;住房保障支出7.89万元,占拨款收入的2.53%。差异原因在于我单位于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6辆,原值137万,2021年只购置了1辆,原值44.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09万元。较上年193.3万元减少了23.21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另一方面是我单位有2名公务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各项较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在于项目支出中减少了购置6辆公务用车的支出及省委巡视巡察后勤保障工作经费45万元。2021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价的项目共有6个方面:一是机关食堂、周转房及办公区域运行维护资金5万元,用于完成交流干部周转房及办公区域的美化绿化、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修缮、检查、更换。;二是公务接待经费55万元,圆满完成接待任务;三是元谋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及周转房运行维护经费23万元,完成对一所机关食堂及12套交流干部周转房的运行及维护;四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司勤人员办公经费14万元,已完13名司勤人员差旅费报销工作;五是机关事务工作经费5万元,保障了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60万元,购置调研车1辆(实际使用资金4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71%,收入呈大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元谋县公车平台更新购置六辆公务用车,外加其他项目资金安排充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水费、电费、印刷费、办公费、邮电费,项目支出包括车辆购置、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6万元,完成预算的5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7万元,完成预算的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1.0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8%。

项目

2020年

2021年

差异

增减%

支出(元)

2473219.88

1460572.61

1012647.27

-40.9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3,011.94

511678.61

121333.33

-19.17%

公务接待费

469,792.00

500894

31102

6.6%

公务用车购置费

1,370,415.94

448000

922415.94

-67.31%

2021年度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1.26万元,下降40.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04.37万元,下降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万元,增长6.6%。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差异大的原因在于:(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降19.17%的原因为2021年公务用车新增了新车,报废了旧车,运行维护成本降低。(2)2020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州公车办审批通过,新购车辆6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2辆,皮卡车2辆,原值1370415.94元,而2021年购置调研车1辆,原值448000元。(3)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的原因在于2021年我县承办了全省水利水价改革现场会、云南.元谋种业博览会、元谋一中校庆等大型活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占35.0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9万元,占34.29%;公务用车购置费44.8万元,占30.6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8万元,购置调研车辆1辆。由于县公车平台用车是来自公车改革中各单位挑选后交回财政的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频繁,车辆老旧严重,故障易发频发,维修维护成本高,加之最近几年更新购置不及时,导致平台车辆车况不佳,道路交通安全运行风险压力大,难以满足我县必要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为保障全县必要公务出行,确保县公车平台日常用车保障、应急处突等用车保障职能正常发挥,确保公务出行安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我县重大活动、重点项目、脱贫攻坚、水电移民等日常公务出行和应急处突车辆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5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90余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9.26”重大突发事件、元谋一中校庆、种业博览会、全省水利工作现场会等重大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694.5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8万元,固定资产686.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7.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4.52

7.78

686.74

2.44

653.25

0

31.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111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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