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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46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本级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负责元谋县辖区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特殊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公安机关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努力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社会矛盾。

2021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8780人次,警车1756辆次。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1504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695起,查处酒后驾驶206起,行政拘留处罚22人,吊销驾驶证102本。全县共发生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3738起(其中,共办理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案 46 件,交通肇事案 14 件,危险驾驶案 137 件),造成 30 人死亡,16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 471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全县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交警大队车管所共办理机动车业务65179件;进行驾驶人考试23303人,合格21400人;办理驾驶证29926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为81613辆,驾驶员保有量10279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1个行政单位为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中队保障、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逻中队、车管业务中队,外设城区中队、黄瓜园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93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0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分析:民警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90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79万元,占总支出的76.21%;项目支出215.3万元,占总支出的23.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5.87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67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辅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54万元,下降61.26%,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结转使用资金本年度暂未支付,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9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资金、翠峰完小路段电子警察系统工程建设资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相关支出;

2. 执法办案支出22.9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专项业务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87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厉行节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9%。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费5.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18.17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预算数仅为本级安排年初部门预算下达数,决算数则包含了年度内上级公共预算补助资金支出中可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的部分。因此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8万元,增长5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8万元,增长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47.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执法执勤用车老化严重,燃油费及修理费增加,以及支付往年未结清的执法执勤用车维修维护费,造成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7万元,占98.11%;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1.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部门的检查、调研及督查工程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79万元,增长61.2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辅警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1万元、差旅费0.53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200.52万元、工会经费9.02万元、委托业务费17.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7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58万元,固定资产535.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44.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4.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3.28

93.58

535.27

3.56

141.92

389.79

0.14

44.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5101111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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