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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6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平田乡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一枢纽两胜地两园两区”新的发展思路和乡党委“一廊二区三基地”发展思路,以发展社会经济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始终坚持问计于民,把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凝聚民心民智民力,为改革发展谋好篇、布好局、开好头,全乡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1.坚持优化结构谋发展。全乡积极打造高原特色农业种植示范基地、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基地、矿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元谋县平新450兆瓦复合型光伏基地、西片区高效节水减排输水(主管道)一期主管铺设工程、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方铁路道砟生产基地项目、坛罐窑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永广铁路新康铺架基地项目、平田集镇供水二期水厂建设和集镇管网建设工程等在平田顺利推进。成功创建州级“一村一品”蜻蛉河洋葱示范村,有序推进华竹“一村一品”青毛豆种植3500亩示范村建设,新昌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推进。全乡有工矿企业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2户,全乡呈现工业、农业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2.坚持精准发力战脱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成果显著,全乡5个行政村19项巩固标准全面达标,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乡5个村委会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累计实施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防范返贫机制进一步健全。汇聚社会力量,“大扶贫”格局已然成型。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效。“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全乡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逐年稳步增长,困扰平田多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3.坚持基础设施强建设。完成集镇基础设施投资,新建公路2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硬化69.37公里。4G网络自然村全覆盖,农村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自然村垃圾池覆盖率100%,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率95%,全乡4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1档村庄达标率100%;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村1个,州级文明村1个,打造州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成功创建州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全乡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优势进一步凸显。

4.坚持绿色理念谋发展。持续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深化河长制,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五堆十乱”、私搭乱建治理。全乡深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100%,国家储备林林业生态项目顺利推进,安装太阳能路灯280盏,新建公厕41座,实施公厕改造5座,户厕改造776座,河道治理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5.坚持共建共治保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平安平田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落实,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信访矛盾纠纷逐年下降,反恐维稳、禁毒防艾、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大力推进,被评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平安家庭”大力涌现,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防汛抗旱、防震减灾、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开展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6.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管理的透明度。高度重视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在保障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量力而行搞建设,坚决制止超财力上项目和各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强化管理,节约财政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大力压缩政府“三公经费”支出,重点突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全乡经费支出坚持“一只笔”审批制度,在可用财力范围内,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方面,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按比例统筹”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预算内外资金综合平衡的部门预算框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平田乡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谋县平田乡财政所。乡镇党政机关设置综合办公室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设置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48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4.98万元,占总收入的90.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4.87万元,占总收入的9.43%。与上年相比,2021年收入减少495.17万元,同比减少16.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上年减少423.2万元,同比减少16.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减少,未发放绩效工资;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同比上年减少31.215万元,同比减少41.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下达省级库区基金工作经费,项目下达资金同比上年减少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同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同比减少4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的资金只包含当年国企退休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同比上年减少40.61万元,同比减少14.74%,本年度通过存量资金返回安排的项目少,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一村一品资金未通过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16万元,占总支出的39.31%;项目支出1,465.22万元,占总支出的60.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2021年支出减少682.34万元,同比减少22.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4万元,同比减少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绩效未发放,在职公务费压减10%下达;项目支出减少670.09万元,同比减少31.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同比上年度减少下达。二是本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6.15万元财政下达时间在2021年12月,县农业农村下拨100万元一村一品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在2021年12月,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工程款,所以加大了我单位的资金支出难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9.16万元。与上年相比,2021年支出减少12.24万元,同比减少1.3%,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减少以及我单位压减非刚性支出,有效统筹使用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5.22万元。与上年相比,2021年支出减少670.09万元,同比减少31.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扶贫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较上年减少,形成支出减少。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林水支出1,016.44万元,较上年减少37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9万元,较上年减少216.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4%。与上年相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3.85万元,同比减少22.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扶贫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较上年减少,形成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4%。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9.14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人员经费及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71.67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工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次人口普查两员补助支出;财政事务55.81万元,主要用于乡财政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支出;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3.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组织事务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专项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9%。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原大队原村公所干部补助及村两委换届工作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5.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就业补助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支出;抚恤支出119.1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社会福利支出40.2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补助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39.2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残疾人联络员补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19.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补助;其他生活补助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原大队原村公所干部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军人八一建军节慰问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水库水源点保护工作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乡城建站人员经费、乡镇集镇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集镇区公厕改造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8%。一是主要用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林业站、乡水务站、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人员经费支出;二是用于重大动物病虫害防治、厕所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三是用于发放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退耕还林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雨露计划、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30.69万元和住房公积金支出50.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专职消防队工作经费支出0.71万元,地址灾害防治0.26万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94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8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58.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指标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8万元,下降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万元,与2020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公务接待费1.76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2.14万元,2021年同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了17.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指标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审批接待事项,控制接待事项及接待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77.28%;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占22.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平田乡开展重点工作、水利、矛盾纠纷调解、林业、项目验收及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部门督查指导工作以及调研等就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指标,厉行节约成本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元谋县平田乡部门资产总额569.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2.62万元,固定资产9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9.20

472.62

96.58

0

44.29

52.2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平田乡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601111



元谋县平田乡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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