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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6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物茂乡人民政府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能,负责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基层政权机关,主要职能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县委“一枢纽两胜地两园两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爱国卫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结合物茂实际,加快“一镇一带两区三基地”建设。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全力打造蜻蛉河、永定河乡村振兴示范带;积极融入推进元谋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和元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全省光伏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全州热带特色水果种植示范基地、全县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民生保障、城乡发展、民主法治和基层党建等各项工作,奋力推进物茂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物茂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1个,即元谋县物茂乡农业农村中心。乡镇党政机构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设置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8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77万元,占总收入的92.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4.79万元,占总收入的7.6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440.28万元,同比减少16.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上年减少327.07万元,同比减少13.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减少,未发放绩效工资;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同比上年减少45.04万元,同比减少78.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下达省级库区基金工作经费,项目下达资金同比上年减少30万元;其他收入同比上年减少68.12万元,同比减少28.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通过存量资金返回安排的项目少,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一村一品资金未通过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56万元,占总支出的43.65%;项目支出1,369.34万元,占总支出的56.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30.89万元,同比减少5.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28万元,同比上升8.63%,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我乡新招录公务员与从外县调入公务员增多;项目支出减少215.18万元,同比减少13.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同比上年度减少下达;二是本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大了我单位的资金支出难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0.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1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建设项目减少,形成的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2万元,农林水支出877.8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万元,其他支出23.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4%。与上年对比减少212.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扶贫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较上年减少,形成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1%。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法律事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开展的支出和文艺队演出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8%。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各类优抚定补和残疾人补助等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10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新河水库水源地建设维护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1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多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8.农林水(类)支出81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3%。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工资和各类项目的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芝麻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类)支出7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9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接待,总体上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4万元,增长3.83%。其中:公务接待增加0.24万元,增长68.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我乡2021年迎接上级检查督导项目及工作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90.92%;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基层工作开展、抢险救灾、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上级各部门到我乡督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到我乡监督、指导、检查各项工作、招商引资和村委会及村上到乡上开展各项工作以及调解各项矛盾纠纷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劳务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物茂乡开展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部门资产总额569.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42万元,固定资产197.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9.43

372.42

197.01

0

93.93

0

103.0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801111



元谋县物茂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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