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10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市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计划,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和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行使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督办城市管理的大案、急案;负责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工作;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负责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理发放工作;负责对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本县创建卫生城市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市容秩序明显改善。一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1200余辆、暂扣4130辆、处罚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7791辆;规范建筑渣土车43辆,处罚渣土车不密闭14辆、沿途泼洒23辆,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及固体废弃物4起。二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流动摊贩、店外经营、规范早晚夜市摊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活动。共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12620余处,暂扣物品168件,处罚占道经营72户,捕获流浪狗和不按规定饲养犬只50余只。三是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两违”建筑的拆除力度,对县城区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不批就建行为进行查处。共拆除遮阳雨棚46处;拆除私搭乱建户76户600余平方米;排查小区129个,排查户数37259户,排查平方面积295.7万平方米,发现违建户977户,发现违章面积19754平方米。涉及必拆类56个小区,463户,涉及整改罚款类28个小区427户,涉及待定类4个小区32户,涉及其他类型29个小区42户。2021年强制拆除了2个小区违章搭建12户600余平方米,强制拆除违法搭建钢架大棚1500平方米,拆除老住宅小区违章搭建1300平方米。四是开展以路为市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巡查发现破损店招店牌1000余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完成责令整改35起;拆除破损店招店牌、一店多牌、挂耳式广告牌456块,清理违规小广告10000余处;加固破损光交箱及箱式变压器200多个;规范门头招牌300多块。

2、严格依法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规范执法制度。二是严格案件审查。三是严格依法执法。2021年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7917件,其中一般程序5171件,简易程序2746件,收缴罚款162万元,没有一件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结案率达100%。

3、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围绕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目标,以改进执法方式为抓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重塑城管队伍形象。

4、强化管理,巩固提升城市环卫成果。一是建立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细则,采取集中考核、日常考核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应急及专项活动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做为拨付资金依据,确保环卫一体化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指标,认真对标对表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制定《元谋县环卫保洁考核奖惩方案》,加大对县城区36条市政道路、8个片区道路、4个广场、2个公园共计121.03万平方米面积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力度。设置四分类垃圾桶643只,两分类果皮箱432只,垃圾分类亭46个,实行“机械清扫+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模式,机械清扫率达到81.64%,每天完成两次普扫,全天动态巡回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六无”、“六净”标准,实现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服务全覆盖;三是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原垃圾处理厂停用后,建设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生活垃圾实际收运量,将县城新生垃圾运输至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2021年共计运输处置县城新生生活垃圾20840.76吨,平均日运输量66.15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四是对县城区2565盏路灯及公园景观照明灯进行维护管理,做好巡查检修、更换元部件、修复电缆等日常工作,确保路灯亮灯率98%以上。今年共计更换自损路灯灯泡4300余个,更换灯罩710余个,敷设路灯电缆1060余米,修复路灯控制系统故障30余次,调整亮熄灯时间10次;五是开展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对城区园林绿化进行全面的施肥31次、病虫害防治27次、清洗行道树13次,在日常管护中及时清理绿化区域内的白色垃圾,不留死角。加强缺株少塘、黄土裸露的补栽补种,今年共计在道路和公园进行补植补种约8670平方米,绿化带及行道树树穴内铺设人工绿草坪221平方米,在元昆路、凤凰大道、滨江大道等容易被人为踩踏绿化带的路段进行了3次拉隔离铁丝,加固了城区绿化带围边、路沿石455米;六是加强对城区窨井盖、雨水箅子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县城区2778个窨井盖进行全面的排查并建立台账,准确掌握辖区内窨井盖底数和病害基本情况,共计排查整治更换危害窨井盖(含沟盖板)436个,修复及更换安装地漏82个,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对县城区18座公厕增加巡回保洁时间,严格落实三无三有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达到一人一厕的管理标准;八是开展垃圾处理服务费收缴工作。对县城区内的单位、住宿区和社区村委会、个体工商户、流动摊点开展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2021年共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239.09万元。

5、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一是清垃圾方面。加强城区内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做到随满随清,2021年共清理垃圾死角72处,清运处置裸露生活垃圾60处共计4720余吨,设置分类垃圾桶122只,垃圾桶(箱)维护翻新86只,购置100只分类垃圾桶应急备用,200只果皮箱内胆进行更换;签订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内“门前五包”责任书100份,其中个体经营户17家,西城村居民26户,水泥厂住宿区居民57户;二是扫厕所方面。对县城区18座公厕增加巡回保洁时间,严格落实三无三有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达到一人一厕的管理标准。法那禾桥头公厕由二类升级改造为一类智慧公厕,其余部分公厕安装了人脸识别厕纸、圆形指示灯(厕位占用提醒设备)、环境检测一体机等设备,将城区12座公厕升级为智慧化公共厕所。共投放手纸13340卷、香薰776盒、洗手液270桶、草酸3220瓶,安装更换感应水龙头85个,最大程度保障公厕的卫生质量;四是勤洗手方面。新建公共洗手台2座,加强对全城区35个公共洗手台日常维护管理。五是常消毒方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共组织消杀工作90余次,投入消毒机动车辆64车次,人工150余人次,84消毒液2320公斤。通过努力,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已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6、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2021年对县城区内临时占用城市街道、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及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共办理行政审批47件,完结47件,群众满意度100%。上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195771元。开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县2021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一共为企业减负83323元,惠及个人和企业47人次。

7、党建责任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延伸责任主体。二是紧抓党员政治和思想建设。三是紧抓机关党建工作。四是加强发展党员和管理党员工作。

8、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行动。三是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9、平安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2021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议案17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局转办信访件58起,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做到信访案件有登记,处理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由于措施得力,没有越级上访案件和恶性事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元谋县环境卫生和公园管理站,元谋县垃圾综合处理推广服务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主要是:公务员4人,机关工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事业工人15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公务用车编制0辆,涉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29辆。(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21年年末单位实有车辆29辆,其中:垃圾车8辆。洒水车4辆,洗扫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1辆、猎豹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6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7.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0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收入1869.44万元,比上年1788.20万元增加81.24万元,增长4.5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67.34万元,比上年1788.20万元增加79.14万元,增长4.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协管员人数从上年的40人增加到80人,劳务派遣协管员工资从上年的2万元/人.年增加到3.6万元/人.年。本年其他收入2.10万元,比上年0.00万元增加2.1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5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16万元,占总支出的36.07%;项目支出1,187.59万元,占总支出的63.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支出1857.75万元,比上年1815.55万元增加42.20万元,增长2.32%。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670.16万元比上年487.40万元增加182.76万元,增长37.50%;项目支出1187.19万元比上年1328.15万元减少140.96万元,下降10.61%。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25.80万元,比上年326.08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0.08%,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35万元,比上年1396.97增加53.38万元,增长3.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98万元,比上年57.36万元增加2.62万元,增长4.57%;资本性支出21.62万元,比上年35.15万元减少13.53万元,下降38.50%。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协管员人数从上年的40人增加到80人,劳务派遣协管员工资从上年的2万元/人.年增加到3.6万元/人.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协管员人数从上年的40人增加到80人,劳务派遣协管员工资从上年的2万元/人.年增加到3.6万元/人.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3%。基本支出情况是: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325.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98万元。公用经费中办公费支出7.1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10.18万元(其中支付城区路灯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3.73万元;劳务派遣协管员劳务费238.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辆车)修理费、燃油费、车辆保险和公务员车改补贴支出21.73万元(其中:公务员车改补贴4.3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3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7.5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1187.59万元,比上年1328.15万元减少140.56万元,下降10.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用于支付新老城区2019年9-12月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尾款。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支付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耗材费、管护费120.00万元;城管执法专用设备及专用材料费35.22万元;支付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委托业务费323.17万元;支付公园及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委托业务费312.20万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委托业务费269.61万元;免费公厕及洗手台维修管护、保洁用品耗材费76.99万元;公园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城区更换窨井盖及地漏材料和工程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宣传制作费、拆除挂耳式广告等费用40万元。水电移民工作经费0.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支出1815.50万元对比增加41.84万元,增长2.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协管员人数从上年的40人增加到80人,劳务派遣协管员工资从上年的2万元/人.年增加到3.6万元/人.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76万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9.62万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6.7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补助3.5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4.72万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12.61万元。

13.城乡社区(类)支出1,70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232.67万元;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残疾人保障金及劳务派遣协管员单位部分保险缴费3.80万元;支付办公费5.01万元,扶贫工作人员生活补助1.61万元;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0.50万元;支付水费0.07万元;电费10.18万元(其中支付城区路灯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3.73万元;劳务派遣协管员劳务费238.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3万元(其中:公务员车改补贴4.3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3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支付城区路灯电费68.11万元,路灯维护维修材料费39.39万元,路灯管护委托业务费12.50万元;城管执法购买对讲机、锁车器、监控摄像头等专用设备10.52万元,专用材料费购置13.60万元;购买执法专用拖车2辆11.10万元;支付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委托业务费323.17万元;支付公园及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委托业务费312.20万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委托业务费269.61万元;免费公厕及洗手台清扫保洁委托业务费7.95万元,免费公厕管理人员劳务费5.75万元;公厕保洁用品及耗材和园林绿化配件等10.46万元,公厕及洗手台水费1.99万元,公厕维修维护及公园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城区更换窨井盖及地漏材料及工程款60.18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制作费7.34万元;拆除挂耳式广告329块9.87万元;购买其他办公费3.4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合并,公务接待相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1万元,增长35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35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强了业务交流,公务接待相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79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32万元,固定资产493.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原值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7.87

303.32

493.78

443.31

50.47

0.77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依据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和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需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制作费、城市管理宣传制作费增加,致使办公费增长较大;由于劳务派遣协管员人数及工资增加,致使劳务费增长幅度较大;为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区绿化树木补植补种,农药化肥及树木管护费成本增加,公共场所垃圾桶、果皮桶的摆放、地漏及窨井盖的破损更换、公园及城区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城区路灯管理维护的不断投入,公厕“三有、三无”的投入和洗手台的管护,使城市维护费和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支出增加较大。由于新城区及公园道路清扫保洁和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每两年每平方增加0.05元,导致清扫保洁服务费增加;公园及城区行道树园林绿化管护纳入市场化运作,委托业务费大幅度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1111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