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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104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督查职责;制定执法督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6、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的建设、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工作。

11、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负责人防工程加固改造、维护管理、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制定防空与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其他保障方案;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工作,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县城规划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城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临时建筑、临时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会同绿化委员会,负责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开挖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指导县属乡(镇)的城镇管理工作。

13、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城市短板,提质达标创建。围绕“美丽县城”创建的短板弱项,聚焦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补助、申报政府专债、吸纳社会资本等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提档市政公用设施。实施发祥路提升改造、美丽县城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老城区道路5条。县城内主次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实施元谋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铺设自来水管网20公里,实现县城建成区自来水全覆盖,供水普及率达91.12%。推进16个老旧小区改造,并积极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持续开展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城市公厕一座,改造一类公厕1座,县城建成区旱厕全面消除。实施老城区立体停车场建设等项目,设置公共停车泊位17561个,公共停车场车位占比达21%。二提升生态环保设施。有序推进实施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城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等环境整治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3座,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73.07公里,实施河道治理4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2、抓实重点工作。一是实施公租房动态管理。全县有公租房5220套,分配入住率100%。二是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三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督促住建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外松内紧”的原则,抓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不放松,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科学有序做好企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2021年省州下达元谋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总数205户。目前已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兑付补助资金共计225.5万元,补助资金兑付进度100%。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4.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落实元谋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优化提速办理建筑许可和用水、用气报装,持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是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法规科技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监管和抗震防震设计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招标投标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人民防空股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0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68.33万元,占总收入的95.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33.17万元,占总收入的4.47%。与上年对比减少5653.47万元,同比减少25.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专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5亿元,专项用于元谋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和元马古镇文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而本年度没有此类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99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9万元,占总支出的4.38%;项目支出15,294.82万元,占总支出的95.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062.15万元,同比减少31.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专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5亿元,专项用于元谋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和元马古镇文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支出,而本年度没有此类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7人,同时增加了工资、津贴补贴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9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60.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度拨入专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5亿元,专项用于元谋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和元马古镇文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支出,而本年度没有此类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民防空支出63.6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方案编制和防空警报器安装;水体支出4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5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巡查人员劳务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认定、乌东德移民安置工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14.60万元,主要用于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室内装修工程、滨江大道、凤凰大道、滨江休闲长廊、“美丽县城”建设、城市路灯改造、翠峰小学东南面出入口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3.7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厕所建设和元谋县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厕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29.7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和水保监测验收服务费、污水处理厂在线设施升级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代征手续费49.22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费;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1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7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3.87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公共设施建设及改造;棚户区改造202.3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0.89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贷款本息;公共租赁住房307.36万元,主要用于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室内装修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支出4177.0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99.96万元,主要用于滨江休闲长廊建设项目和县医院至广茂村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尾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771.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专项债券项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和立体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08%。与上年对比增加5006.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11.00万元;支付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0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支出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方案编制和防空警报器安装;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财政负担部分84.81万元,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3.22万元、职业年金3.7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03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4,00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8%。主要用于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5.城乡社区(类)支出1,44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污水处理巡查人员劳务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认定、乌东德移民安置工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室内装修工程、滨江大道建设项目、凤凰大道建设项目、滨江休闲长廊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城市路灯改造、翠峰小学东南面出入口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公共厕所建设、元谋县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在线设施升级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6.农林水(类)支出5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公共设施建设及改造;

7.住房保障(类)支出4,80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9%。主要用于支付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偿还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贷款本息、2012年保障性住房A1幢室内装修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9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5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9万元,增长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64万元,增长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5万元,下降8.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虽然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但由于车辆老旧,修理费和耗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占58.94%;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占4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应急保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行政人员4人,从而增加公务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而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工会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47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7.69万元,固定资产6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76.54

3407.69

68.48

68.48

0.3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1111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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