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10101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和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二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我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我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四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五是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六是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七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八是完成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是职能转变。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生态文明建设主责部门、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部门、自然资源要素配置部门”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主动对接上位规划,围绕元谋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全面收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的项目空间位置信息,及时将项目用地布局、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截至目前,全县16个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成果已初步形成,完成县城28平方千米1:500城区三维测绘建模及地形测绘,正在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等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高质量完成“十三五”期间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检自查,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4场,收缴土地复垦费471.97万元,取缔乱占耕地经营砂石点6个,拆除复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3宗8.37亩,整改省级下发耕地“非农化”问题图斑26个,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21年计划入库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9个,预计入库后可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7787亩、水田规模5996亩、粮食产能指标1204万公斤,目前9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外业施工,其中1个项目已通过部级监管,4个项目已完成新增耕地核实入库外业举证,其余4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全面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成建设项目踏勘选址8个,出具用地情况说明20份,核发规划放线通知书106份,审查各类规划许可证97本,组织规划竣工验收3个项目51万平方米,上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3个。加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3个,上报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1个批次139.5亩,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会审,待省政府批复;上报农村集体建设农用地转用1个批次43.9亩,已获州级批复。加大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0宗523.11亩,实现土地有偿收入6518.88万元;催收入库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合计740.97万元,取消竞得人资格4宗,解除出让合同3宗。

四是全面升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及时召开全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防治工作方案,组织技术专家对全县6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风险普查,在29个重要隐患点安装了监测预警设备,落实143名监测员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预警,组织发放“两卡”3500份,开展群测群防知识培训14场、应急演练25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江边乡启宪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于今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完成设计工程量的60%;黄瓜园镇淇柳干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可研通过省级评审,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五是全面夯实自然资源基础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制度,审核审批矿业权2个,依法组织拍卖工程矿1个731万元,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问题2个,编制完成了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出售的城镇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理“问题小区、问题楼盘”5个,其中4个小区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等问题已完成处置,其余1个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加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编制完成全县21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正在申报创建省级绿色矿山1座。

六是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巡查检查124次,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件、城乡规划违法案件3件、矿产违法案件2件,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787.04平方米,收缴罚没款共计22.82万元。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部、省两级下发的9063个疑似问题图斑核查任务,最终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237个,面积1074.16亩。加快推进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目前19个挂账问题正在分类推进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开展违建别墅和“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摸排,目前全县范围内没有违建别墅及新增“大棚房”问题,2019年拆除复垦的18宗“大棚房”未出现反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是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组织人事股、督查和监督协调办、法规股、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保股、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调查监测股、地理信息测绘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督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53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4.96万元,占总收入的74.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83.51万元,占总收入的25.75%。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38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项目减少,拨入资金相比上年减少,所以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56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47万元,占总支出的20.63%;项目支出4,419.50万元,占总支出的79.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00.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随着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陆续完工,支付工程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8.47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13.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3.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9.5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1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竣工验收,项目减少,所有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平田光伏项目支出39.40万元,用于保障项目征地补偿工作;2、元谋大型灌区丙间片征地支出32.66万元,用于保障元谋大型灌区丙间片征地补偿工作;3、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支出279.04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工作;4、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保障元谋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5、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用于保障元谋县地价体系建设工作;6、2021-ym-26号宗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4.67万元,用于保障2021-ym-26号宗地报批工作;7、元谋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30.22万元,用于保障土地报批工作;8、2021-YM-2号等3宗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32.72万元,用于保障此宗地报批工作;9、2020年度第一批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资金支出37.27万元,用于保障此宗地征地补偿工作;10、湘滇物流、2012年保障性住房、太阳城项目及元马、老城、新华乡加油站征地费支出49.08万元,用于开展老城加油站征地工作;11、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30.70万元,用于保障土地出让业务工作;12、江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保障江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13、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工作经费支出0.24万元,用于开展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工作;14、乌东德水电站建设江边国土所迁建支出7.64万元,用于保障江边国土所迁建工作;15、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支出300万元,用于保障元谋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16、勘测、评估等业务费用支出12万元,用于开展元财资环〔2020〕29号勘测、评估等业务工作;17、芝麻土地整治国兴、大雷宰和练黄等三个提升改造项目支出1021.23万元,用于保障三个提升改造工作;18、元谋县废弃露天矿山修复项目支出21.35万元,用于开展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19、土地变更及遥感监测经费支出14万元,用于保障土地变更及遥感监测工作;20、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目支出32.18万元,用于开展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21、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目支出1.01万元,用于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工作;22、平田等5个乡土地整治项目支出1.99万元,用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工作;23、卫星定位基站系统维护管理经费支出1.01万元,用于保障卫星定位基站系统维护管理工作;24、江边自然资源所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用于保障江边自然资源所管理工作;25、平田光伏发电项目支出127.33万元,用于开展田光伏发电项目工作;26、代扣税手续费支出0.70万元,用于开展代扣税工作;27、平田等5个乡镇华竹等1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支出29.85万元,用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28、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群测群防工作支出2.04万元,用于开展群测群防工作;29、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安置工作支出5.90万元,用于开展水电移民安置工作;30、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支出38.53万元,用于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31、淇柳干河项目支出4.03万元,用于开展淇柳干河项目工作;32、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建设项目支出14.07万元,用于开展元财资环〔2020〕70号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建设项目工作;33、启宪大箐等5个地灾项目支出271.26万元,用于开展启宪大箐地灾项目工作;34、元马镇丙戌干河泥石流治理项目支出0.15万元,用于开展丙戌干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工作;35、黄瓜雷布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支出6.07万元,用于开展雷布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工作;36、黄瓜海洛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支出0.24万元,用于开展海洛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工作;37、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经费支出8.82万元,用于保障自然资源执法工作;38、源达路片区土地开发项目支出1795.74万元,用于保障归还此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86%。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了4,092.05万元,导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其中减少耕地占用税缴纳、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所以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类)支出8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流转费/征地费等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9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8%。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责任奖等费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2%。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5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4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69.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3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11.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土地整治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接待减少、相应工作量及业务小、公务接待费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占50.58%;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49.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扶贫、水电移民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2021年土地整治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生的接待以及上级工作检查指导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单位下乡、出差的差旅费减少,地质灾害、脱贫攻坚工作展板制作、材料复印等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4,87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7.98万元,固定资产140.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26.12万元,无形资产4.52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29.0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5.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增加1929.69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74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车辆及出租房屋等情况未发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879.09

12,707.98

140.47

140.47

2,026.12

4.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无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开展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301111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下载